文档介绍:岗前培训记录
时间:2011年×月×日
参加培训人员:
培训内容:
一、安全职责
(一)、安全员的职责
1、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2、有权制止和出发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参加本项目部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4、参加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协助项目部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站)态班会。
6、对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8、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9、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作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0、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11、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2、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3、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14、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及上报。
(二)、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并做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现行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
主要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主要了解法律法规规定的施工单位安全责任,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