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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土地管理基础精讲班第二十讲课件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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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土地管理基础精讲班第二十讲课件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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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土地管理基础精讲班第二十讲课件讲义.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3年土地管理基础精讲班第二十讲课件讲义
土地管理基础精讲班第20讲课件讲义
(五)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熟悉)
1、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概念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是指根据城市土地市场的特点,通过设立地价监测点,收集、处理并生成系列的地价指标,对城市地价状况进行观测、描述和评价的过程。
2、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的目的与作用
通过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可以调查城市地价的水平及变化趋势,及时向社会提供客观、公正、合理的地价信息,为政府加强地价管理和宏观调控土地市场提供决策依据。
3、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的基本程序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的基本技术程序如下:
(1)确定地价动态监测的范围;
(2)建立以地价监测点为基础的地价动态监测数据源;
(3)采集并处理监测数据;
(4)根据监测目标选择地价动态监测指标;
(5)计算各类地价动态监测指标;
(6)对城市地价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7)编制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8)发布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信息。
4、地价监测点设立及信息采集的基本要求
(1)地价监测点的设立原则
1)代表性原则,指设立的地价监测点在所在区段内,其地价水平、利用条件、利用状况、开发程度等方面具有代表性;
2)确定性原则,指设立的地价监测点为一具体宗地,其周围条件及自身条件都比较确定;
3)稳定性原则,指设立的地价监测点的土地条件、利用状况以及周围土地的,利用条件比较稳定,在较长时间内不会发生分割、合并或重新规划等情况;
4)标识性原则,指设立的地价监测点易于识别,具有一定的标识性。
(2)地价监测点设立的基本步骤
1)在土地定级基础上地价区段的划分
①地价区段划分的要求
(A)在土地定级基础上分用途划定;
(B)在同一地价区段内,地价水平比较接近或者一致;
(C)在同一地价区段内,土地的利用状况、基础设施条件、环境条件和规划引件等基本相同;
(D)各地价区段的面积规模适当,最小为一个街区范围,并保持地块的完整性;
(E)各地价区段彼此相连,能够完全覆盖被监测范围。
②地价区段划分的方法
(A)以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或交易样本地价为依据,在工作底图上绘制若干条具有控制性的地价等值线;
(B)在地价等值线的基础上,以土地级别界线、宗地界线、街区道路、河流以及其它线状地物为依据,在工作底图上勾勒出各地价区段的边界;
(C)在实地查勘的基础上,根据土地条件、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开发程度等,调整初步划分出的地价区段边界,并落实在工作底图上,通过编号、图形整饰形成地价区段分布图;
(D)以城市地价区段分布图为依据,量算各区段的土地总面积、各用途实际土地面积等,并进行地价区段登记。各用途实际土地面积根据城镇地籍调查结果计算。
2)地价区段内地价监测点的布设要求
①地价监测点为形状规则,独立宗地或者地块,具有明确的界限;
②地价监测点现状的容积率、开发程度、面积规模等,应与所在级别和地价区段的设定状况相近;
③地价监测点总数应综合考虑城市规模等级、建成区面积等因素确定,直辖市不应低于200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不应低于120个,其它城市不应低于60个;各用途地价监测点的数量应尽可能均衡;
④地价监测点的分布密度至少应达到每区段l~2个。
3)地价监测点初始资料的采集
地价监测点布设与初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