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教育违纪案件查处通报
XX2017年X月X日上午九点三十七分,X班XXX在XXX楼二楼楼道对XXX进行殴打,造成XXX至今还在医院治疗。上述X名的违纪行为,事实清楚,情节恶劣。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给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带来严重冲击,影响极坏。为严肃校风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依据XXX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经过校委会研究决定,本着帮助教育的原则,给她们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决定给予以上X名同学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受到纪律处分的五名同学在处分没有撤销前,不能评为“三好学生”,若是学生干部的要撤销其职务,留校观察的纪律处分将填入本人的学籍档案,作为参加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项内容,所产生的后果全部由被处罚学生自己负担。教育违纪案件查处通报 2017年8月21日下午,我校315班雷雨城、317班郭子荣、徐广三位同学,因在食堂发生口角,导致在寝室内发生打架事件,无视学校校纪校规。根据《科旺学生管理条例》和《科旺学生违纪处分》的有关规定,经学校校委研究决定,给予这三位同学记大过处分,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同时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争做一名合格的中职生。湘潭县科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科2017年8月23日教育违纪案件查处通报各中学、中心小学,各区直学校: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全区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教育形象明显提升。特别是全区开展治理在职教师有
偿家教行动以来,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尽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有偿家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仍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纪律,切实加强教师队伍作风建设,近期,教育局接群众举报,对我区两起有偿家教案件以及三起教师违反职业道德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是兴泰中心幼儿园教师孙某与他人在其所住村借用场地为9名学生进行课外有偿辅导案件。2017年春学期开学后,应家长要求,孙某与他人在其所住村借用场地,为本校及他校的范某、孙某、陈某等同学进行课外辅导,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孙某对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和相关处罚措施心知肚明,本人也签订了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特别是在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