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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教育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ppt

上传人:w8888u 2012/2/16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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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教育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
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课程,将电大教育历来十分重视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工作,作为一门专业重点必修课程来进行安排。本课程一共有8学分,主要内容为:教育管理专业实习(5学分)和教育管理社会调查(3学分)。通过集中实践课程的教学,首先要最大可能地培养大家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培养其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尝试解决现实问题的专业意识和能力。其次,要尽可能满足大家尝试或向往、从事教育管理专业工作的愿望,帮助大家走进身边实际发生的管理行为领域,培养其健康的专业志趣。第三,要汇集大家创造性实践的成果,以检验和发展专业本身的知识体系,从大家实际的体会中获得专业知识发展的源泉。
第一部分  教育管理专业实习
教育管理专业实习旨在通过组织学生介入教育管理某个层面的实践,增加学生对教育管理工作的感性认识,帮助学生总结教育管理实践中的经验教训。
一、实习的参与人员
1、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专业(专科)的学生必须全部参加教育管理专业实习。
2、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专业(专科)的学生应运用本专业的相关理论和知识,并结合实际来进行实习。不参加实习的学生不能撰写社会调查,不得毕业。
二、实习内容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以下一种内容进行实习:
1、基层教育行政部门。
具体学习内容,可供学生选择的工作领域:教育规划(如质量目标和数量目标的制定)、教育经费(如经费的筹措、分配与监控)、教育行政工作日常管理、教育人事管理(如人事档案、人事资料统计、信访、本地区或部门教育人事管理制度和工作细则)、教育评价等方面的公共管理事务及其相关问题。
2、中小学校。
具体学习内容,可供选择的工作范畴:学校人事管理、学校财务管理、学校德育管理、学校教学管理、学校科研管理、学校后勤管理、学校公共关系等学校常规管理各具体事项及其相关问题。
3、中小学校中的教学组织(如班级、教研组等)。
具体学习内容,可供选择的工作范围:学风建设与管理、纪律管理、人际关系管理、日常教学行为管理、班级日常事务管理或班级活动等方面工作课题及其相关问题。
4、可在大中院校等教育机构进行教育管理专业实习和相关调查。
5、一般社会公共部门或单位。
具体学习内容,可供选择的教育管理工作项目:本单位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相关管理岗位的员工培训策划、组织等实务;教育部门或学校等教育组织中常设业务机构的日常管理事务。
6、相关专业单位或学生居住地所在的社区。
具体学习内容,可供选择的有关教育事务的方向:文化教育事业管理、社区文明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三、实习要求
凡是参加中央电大教育管理专业(专科)学习的学生,通过自己联系或地方电大统一安排,必须到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社区或企事业单位中相应教育培训部门或工作岗位上进行教育管理专业实习。在实习之初,要做好实录(即实);在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总结(字数1500左右)。实录并且实习总结合格后可得5学分。
四、实习时间安排
整个实习过程要求在一个学期内(建议安排在第五学期)完成,要求学生要有不低于90小时的教育管理实践工作(建议相对集中在五周内完成)。
五、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根据教育管理专业的实习计划,结合实习生和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指导实习的具体计划;
(2)向实习单位介绍实习生的情况,与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共同落实具体的实习任务;
(3)指导、审查实习生的个人实习计划;
(4)指导实习生的整个实习工作过程;
(5)指导实录、个人鉴定和实习总结;
(6)与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协商,评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
(7)征求实习单位和实习生对改进实习的意见,提出实习工作的建议和综合改进措施。
六、实习成绩的评定
(一)   评定内容
1、实习生的综合素质。
2、实录。
3、实习总结。
(二)评定标准
实习成绩分为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及格(60—74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四等。
(三)评定方法
1、实习指导教师填写实习成绩评定表I,电大指导教师填写实习成绩评定表II。
2、实习成绩可采用百分制评分标准和加权综合评定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定:
实习生专业实习成绩=成绩评定表I总得分×50%+成绩评定表II总得分×50%
并附加发展性的实习评语。
对实习总成绩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学生总数要严格控制,其比例一般不超过实习生总数的20%—25%。
(四)实习成绩评定的相关规定
1、在实习过程中善于观察,独立思考,有独到见解或创造性建议者,有立功表现者,给予加分。
2、实习态度不端正,或实习总结结构混乱、内容空洞、错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