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本溪市公安局平山分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经平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报市公安局审核同意,平山公安分局现面向全市招聘14名辅警(全部为男性)。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辅警岗位性质
辅警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
1、具有本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5月1日出生);
4、身高170厘米以上,;
5、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6、岗位设置:文字综合岗位(2名),财务审计岗位(2名),维稳处突岗位(3名),社区警务岗位(7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16日,上午8:30—11:30 。
报名地点:平山分局一楼102室(本溪电大对面)。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报名需携带《本溪市公安局平山分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并填写,一式两份),出具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失业证、相关技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1寸免冠照片3张。经现场初审合格的,领取准考证。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然后进行体检和考察的方式进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人员、在平山分局治安联防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联防队员。
1、笔试。考试复习范围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辽宁省退役士兵文化培训辅导材料》,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程序。测试1000米跑,成绩4分25秒以内为达标,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与体能测试达标情况,按照招聘计划的1:2的比例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者,取消聘用资格。
4、总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的计算比例按照1:1计算,加权后为总成绩。
5、体检。在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相关规定。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3日内本人有权提出一次复检要求,其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视力和身高不进行复检。
6、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公安局平山分局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招聘计划在体能测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