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住房公积培训(公司内部)
Date: 25,Mar,2011
Edit: Jenny Wu
一、什么叫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根据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在职职工和所在单位缴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与储蓄不同,住房公积金不能随便提取,主要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职工购房、大修、翻建或租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提取一定金额的住房公积金。
二、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一、是住房消费提取,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深圳本地或异地购房的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偿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4)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租金。
二、是非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户籍迁出本市的;(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在2011年底出台政策)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还没出台政策);
(2)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3)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5)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6)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答: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深圳2011年4月前最低工资为1100元,2011年4月1日开始调到1320元)。
我们公司2010年12月以前入职的员工是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交,缴存月份是从2010年12月开始(目前已缴存4个月);
对于2010年12月以后入职的员工是在发放一次工资后的次月开始按合同工资缴交。
2、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每年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一次。
我们公司的缴存比例确定在5%。
五、住房公积金如何抵扣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