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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警务化管理施行细那么
为了实在贯彻落实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进一步标准我校学生警务化管理,更好地培养“政治坚决、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公安事业接班人,根据公安部《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那么》以及我校《学生管理规定施行细那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第一章 机构设置和任务
第一条 学校设立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在校党委、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警务化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警务化管理工作的方案、组织、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组织施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三〕负责组织、指挥全校性大型学生活动,与团委配合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理论活动,指导校学生会和学生团体工作;
〔四〕负责学生的奖励和处分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负责组织施行学生量化考核评定工作;
〔六〕负责对学生大队的工作目的进展考核和学生管理干部的选聘、培训、管理以及考核、奖惩等工作;
〔七〕配合教学系部和教学管理部门抓好学风建立,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八〕负责扶贫助学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九〕协助政治部搞好学生党建工作;
〔十〕协助“心理安康效劳中心”做好学生的心理安康教育、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 各系、部设专职书记和副书记,领导全体中队长主管学生管理工作。书记不带学生,副书记可带学生,中队长带学生,学生管理干部与学生按1:150的比例配置。各系、部书记在学生工作部指导下领导本系、部副书记和中队长开展各项学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方案地组织本大队学生进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进步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维护学生的思想稳定;
〔二〕在政治部、校团委指导下,详细负责学生党支部建立,学生党员管理教育,组织开展工作;
〔三〕负责贯彻执行警务化管理规定和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
〔四〕负责组织施行学生量化考核评定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学生的奖励和处分报批工作;
〔六〕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认真抓好一日生活制度的落实,保证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七〕负责学生的平安工作,预防事故,确保平安;
〔八〕负责学生的学风建立工作;
〔九〕负责有方案地组织开展校园文化、第二课堂、警务训练和社会理论等活动;
〔十〕负责学生干部队伍建立,指导、催促检查所属中队、区队做好各项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部扶贫助学工作,帮助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二〕负责本系、部学生心理安康教育有关工作,掌控好学生心理危机,并做好预防和心理疏导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各系、部下设假设干学生中队,每个中队原那么上管理二至四个区队。各中队设中队长一名,由专、兼职学生管理干部担任。学生中队在各系、部书记和副书记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详细组织施行本中队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经常开展谈心活动,随时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进步学生思想素质,保持学生思想稳定;
〔二〕详细组织贯彻施行警务化管理规定和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详细组织施行学生量化考核评定工作;
〔四〕详细组织施行学生奖励和处分的根底工作;
〔五〕详细组织施行本中队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抓好学生一日生活制度各个环节的落实,保持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
〔六〕详细组织施行学生的平安教育和检查工作,预防事故,确保平安;
〔七〕协助教学系部和教学管理部门和任课老师抓好学生的学习,建立良好的学风;
〔八〕详细组织学生开展校园文化、第二课堂、警务训练和社会理论等活动,全面进步学生的综合素质;
〔九〕详细负责学生档案整理和学生鉴定、毕业鉴定等工作,协助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做好就业推荐工作;
〔十〕详细开展扶贫助学有关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十一〕及时掌握理解学生的心理安康状况,掌控好学生心理危机,并做好预防和心理疏导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学生中队下设两至四个区队。各区队设区队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各一名,由学生担任。区队干部主要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区队干部在中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认真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时事政策学习,不断进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搞好全区队团结,理解掌握全区队学生的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带着全区队同学共同搞好学习,抓好本区队的学风建立,主动与任课老师沟通联络,帮助、催促全区队学生完成好学业任务;
〔四〕带着全区队同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实在落实一日生活制度,抓好本区队的警容风纪、内务卫生、操课纪律等工作,维护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
〔五〕协助系、中队搞好学生量化考核初评工作;
〔六〕经常开展平安教育、检查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平安因素,及时向上级报告;
〔七〕与团支部积极配合,组织全区队开展第二课堂、校园文化和社会理论活动,组织好区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八〕主动关心帮助同学,及时理解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九〕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学生区队下设假设干班,每个班学生为10名左右。班设班长一名,通过民主推选产生,由中队审核,报系、部主管领导审批。班长在区队干部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熟悉全班学生情况,如实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积极开展互帮互助活动,搞好全班团结;
〔二〕带着全班同学完成好学习任务;
〔三〕带着全班学生整理好内务卫生,严守警容风纪等,自觉遵守各项校纪校规;
〔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五〕带着全班同学出色完成好其它各项任务。
第二章 警容风纪
第一节 着装和仪容
第六条 着装
公安、司法专业学生应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高职专业学生着警服时也遵守本规定〕
〔一〕以下时间,不着警服:
1、进展体能、擒拿搏斗、查缉战术等训练,任课老师要求着其它服装时;
2、课外进展体育锻炼、文娱活动时;
3、分开校园时;
4、星期五晚、双休日、节假日休息时;
5、学校、学生工作处、大队统一规定不着警服时。
〔二〕除以上时间外,公安司法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着警服。着警服时,在校园内可以不戴警帽。但以下情形必须戴警帽〔如有明确要求时,还需扎制式腰带〕:
1、负责站岗、执勤时;
2、进展队列训练时;
3、升国旗仪式时;
4、阅警式时;
5、紧急集合时;
6、检查警容风纪时;
7、学校、学生工作处、大队统一要求时。
〔三〕配套穿着警服。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
〔四〕外着长袖制式衬衣时,下摆必须扎系于裤腰内,同时系制式领带;
〔五〕按照规定缀钉、佩带警衔标志、帽徽、领花等,不得佩带、系挂其他与身份无关的标志;
〔六〕不得歪戴警帽,不准披衣、敞怀、挽裤腿;
〔七〕着常服时应当穿制式皮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不得赤脚穿鞋,男生鞋跟不得高于2厘米,女生鞋跟不得高于3厘米;
〔八〕着警服时不得在外罩便服,不得围围巾;
〔九〕不得佩戴有色眼镜;
〔十〕执行执勤、训练、劳动、抢险救灾等任务时,通常着执勤服、作训服。其他场合通常着常服,也可以着执勤服;
〔十一〕着常服、执勤服时佩带硬肩章,着作训服或外着制式衬衣时佩带扣式软肩章,着多功能服时佩带套式软肩章;
〔十二〕着常服、多功能服或外着制式衬衣时,男生戴大檐帽、女生戴翻檐帽;着作训服时,戴警便帽;着执勤服时戴警便帽,男生也可以戴大檐帽、女生戴翻檐帽;
〔十三〕戴大檐帽、翻檐帽、警便帽时,帽沿前缘与眉齐高,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程度;
〔十四〕应当保护和妥善保管警服、警衔标志、胸徽、帽徽、领花、肩章等,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伪造、变造或擅自拆改,不得赠送、转借给非着警服人员。
第七条 仪容
〔一〕男生发型一律为平头,发长不得超过4厘米,不得留大鬓角、剃光头或蓄胡须;女生发型一律为留齐耳短发,长度不得过衣领,不得蓄怪发型。男女生均不得染彩发和烫发;
〔二〕学生不得纹身,不得染指甲,不得化浓妆、戴首饰。
第二节 举止和称呼
第八条 举止
全体学生应当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一〕在公共场所,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着警服时,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坐卧;
〔二〕在校园内,不得赤背、赤足、穿拖鞋;
〔三〕着警服时,两人以上在校园内行进或外出,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四〕严禁学生吸烟、喝酒、行为举止亲密有伤风化、赌博、打架斗殴、迷信活动,严禁进入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网吧、台球厅等娱乐场所;
〔五〕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那么,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安院校学生形象和人民警察的声誉;
〔六〕参加集会、晚会、大型活动,必须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入场,按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喧哗打闹,不迟到、早退,散会后,要让领导、老师或来宾先退场,然后依次退场;
第九条 称呼
〔一〕学生对老师和领导称呼,可姓加老师或姓加职务;学生之间可称姓名或姓名加同学;
〔二〕学生听老师或上级呼唤自己时,应立即答“到”,答复问话时要立正,在领受上级口述命令、指示后,应答复“是”;
〔三〕学生进入老师或领导办公室,应先敲门并喊“报告”,经允许前方可进入。
第三节 礼节
第十条 学习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一〕校内互相间的礼节
1、晋见和遇到上级领导、老师时,应主动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