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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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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苏人社发〔2011〕70号关于201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为深入贯彻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度工作目标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现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六支队伍”建设和实施“十大重点人才工程”奋斗目标,顺应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需要,重视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坚持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岗位规范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考评体系,开拓人才成长渠道,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以此带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能人才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二、申报对象及条件(一)申报对象凡取得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3年以上,并在机关事业单位的电工、收银审核、钻探工、汽车调度管理、计算机信息处理、园林绿化、教学科研实验、水文勘测、泵站运行、闸门运行等岗位上工作的工勤人员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考评。(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或相应等级的专业证书;,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高级工的能力。各工种高级技师的具体申报条件根据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的要求确定,详见附件5。(三)破格条件取得技师资格后,业绩突出,技术上有创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四至六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二至三名的;(专业)的;(专业)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出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取得技师资格后,业绩显著,技术上有突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绝活、专利,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三、工作程序及考评办法(一)个人申报符合高级技师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考评高级技师的资格,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高级技师资格申报须知》。(二)专家推荐申报高级技师人员必须有两名业内专家(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技术能手、业务主管)对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等写出书面推荐意见。(三)单位考核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个人申报材料、专家推荐意见、岗位工作表现和高级技师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表见附件2),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并将个人申报材料及考核表报各地工考办初审。各市工考办对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公示后,于7月31日前报送省工考办。省直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后直接报送省工考办。往年未通过的人员,如有新的业绩、能力方面的材料能够重新申报。原则上一个部门(单位)同一工种只能推荐1名。(四)复核初审省工考办组织有关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和指标,对各地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并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确定培训考核对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程序的,不予受理。(五)培训考核省工考办组织有关机构对初审通过的申报人员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及考核。培训的目的是拓宽专业知识面、提高专业技术理论水平,进一步增强综合技能。培训内容涉及新工艺、新设备、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的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短期脱产面授、个人自学研修和现场传授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分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和论文答辩三部分,即按照高级技师岗位规范的要求,重点考核专业知识和新技术的掌握与运用能力。(六)综合评审省工考办组织有关行业考评委对申报者的职业态度、工作业绩、技术革新、解决难题、传授技艺、潜在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七)核准发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