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规范属地和行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的说明
为落实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大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规范属地和行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我们起草了有关工作的解释和说明,供各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参考。
一、健全网络明确职责
(一)健全网络
1、建立属地安全管理网络:属地安全生产委员会→村(居委会)→企业(三级网络)。
属地安委会组成:主任(行政一把手);副主任(主管领导、相关副职);办公室(安全科室);成员:相关部门的领导。
2、建立行业安全管理网络: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企业(两级)。
(二)明确职责
1、安委会领导小组职责
主任(组长)职责:负责安委会的全面工作。
副主任(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抓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对分管的部门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党委、政府及安委会的部署,负责安全生产活动的具体实施。
安委会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和本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3)组织协调、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负责本辖区非正常死亡目标管理和综合考核工作。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协调并督促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表彰、奖励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人员。
(7)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各成员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安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科)职责
(1)在镇(街道)安委会领导下,负责区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2)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安委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度、责任制执行情况,并向安委会报告。
(3)定期研究辖区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预测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意见。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制度,研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4)具体负责组织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定期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
(5)承办区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3、安全生产主管科室(安全科)职责
安全科为本辖区安全生产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须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综合管理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镇(街道)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及时汇报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加强信息反馈。
(3)组织实施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4)组织和领导本地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或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督促所辖单位、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同时做好企业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6) 加强对辖区安全生产网络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7)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
重大隐患并整改,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项。
(8)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地区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重、特大事故后,要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施救、并及时报告,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9)直接负责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监管等工作。
4、村委会职责
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社长),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3)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对辖区内发生伤亡及重大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等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按上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村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制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