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院大讨论心得体会
20**年12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提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三个至上”是胡***总书记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和发展。
王胜俊院长在5月8日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与时俱进地将“三个至上”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综上所述,“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人民法院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准确理解“三个至上”的内涵和处理好“三个至上”的关系是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
第一,坚持“三个至上”,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既是理想信念问题,也是政治立场问题,更是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审判和强制执行等重要司法职能。人民法院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只有坚持正确的
政治方向,人民法院才能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坚持“三个至上”,首先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法院工作作为党的人民司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人民法院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通过各种审判和执行活动,自觉地为大局服务,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人民法院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就必须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牢固树立、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必须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