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山市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建设
技术和程序要求
(试行)
中山市公安局
2010年9月
目录
前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综合设计与审核 1
5 工程建设程序和要求 2
6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总体功能要求 2
7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子系统设备功能要求 4
、违反禁止标线行驶、占用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自动监测子系统 10
8 主要设备性能参数 12
9 数据规范要求 13
10 网络通信线路及相关设备要求 13
11 市政工程设施通用设计 14
12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验收 15
13 维护管理 1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杆件大样图 17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提示标志大样图 17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建设的技术和程序进行细化规定,制定本要求。本要求于2010年8月6日通过专家评审,自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起草单位: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主要起草人:李志坚、李泽明、周伟乾、胡学东、何为
评审专家:邱红桐、肖明、刘斌、肖国强、郑志坚
中山市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建设
技术和程序要求
范围
本要求规定了中山市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相关的技术要点及关键参数。
本要求适用于中山市辖区内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要求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255-2007 机动车测速仪
GA/T 445-2010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GA/T 496-2009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497-2009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514-2004 交通电视监控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A/T 651-2006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
GA/T 652-2006 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
GA/T 832-2009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GA/T 833-2009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GA/T 870-2010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广东省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系统技术规范》
DB11/T 384-2009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术语和定义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子系统、多功能闯红灯自动记录子系统、机动车超速违法取证子系统、区间测速子系统,以及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行驶、占用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自动监测子系统等。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是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的子系统。
视频监控子系统
基于交通电视监控系统,利用视频监控、图像识别等技术,通过扩展自动检测手段辅助管理者对道路交通进行监测的子系统。可扩展的自动检测手段有事件检测、流量检测等。
车辆监测记录
能够对实施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或受监控路段的车辆信息进行自动采集和处理。
综合设计与审核
综合设计
a)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设计应与道路主体工程设计相配合;
b)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设计应与交通标志、标线等进行同步综合设计,使之成为统一、协调、完整的系统工程;
c)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单项设计完成之后,应进行综合设计,在确保系统的连续性、完整性的基础上,不出现臃余设计;
d) 应根据交通流量增长及区域发展水平,采取“总体规划、一次设计、分布实施”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设施的设计、实施,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经济合理和未来科技发展;
e) 同时设置信号控制、闯红灯自动记录、视频监控等多类设备的交叉口,应整合为交叉口综合控制系统;对暂不设置信号控制、闯红灯违法、视频监控等设备的平面交叉口,应预留或预埋满足加装该设备所需的管道;
f)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应充分利用交通标志、行人过街天桥、立交桥等设施作为基础支撑,应确保安全和景观协调;
g) 确保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支撑杆件的综合利用,上下游200m范围内有已建或待建支撑杆件时,宜共用支撑杆件,此时应综合确定负载,确保安全和景观协调;
h) 应与附近已建或待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的供电、通信设施共用,应综合确定负载,并由先期建设或供电、通信需求高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的施工单位负责供电、通信设施的建设,并预留后续建设工程的接口和容量;
i)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的设置、设备选择和传输等应满足有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
j)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的机箱等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