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
前言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职责,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一章:
总则
安康学院青年志愿服务队是在院团委的领导下,在学生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全体师生,社区居民服务,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第一条:
安康学院青所志愿者服务队(以下简称服务队)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坚持以锻炼自我,照亮他人为服务宗旨。
第二条:
服务队将在学院团委的领导和监督下,依照国家法律、法令,党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的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志愿者活动。
第三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我院志愿者工作的有效落实,高效开展;促进服务队的繁荣与发展,保障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和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四条:
安康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下设系队,各系队的产生以各系队员为单位,接受总队的领导。
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三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一名,宣传组、调研组、文艺组网络组数名以及各系系组长(艺术系,电信系,教科系,中文系,经管系,数学系,外语系,体育系,农学系,化学系,政史系);各系组队员。
队长:
系统的领导全队的总体发展,对全队的重大事务做出最终点终决定,对全队负责。(
1、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领成员组织开展每次活动;
2、代表本队做好与校学生会与院团委领导、教师的工作联系与交流;
3、定期如开例会;
4、做好本队内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5、做好工作报告总结;
6、享有本服务队的任免权,做好财务审批工作。)
副队长:
全面详细的协助队长的工作,负责全队事宜。组织各个领导小组的各项活动。(
1、极力配合队长的各项工作,协助队长做好各项工作;
2、积极与其他各系组长及志愿队成员沟通交流,并及时反映信息;
3、负责并开展好与学校基地的工作活动,确保活动的意义性;
4、及时交上活动计划,并按计划行事,按时开展好活动;活动结束后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