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宜教函〔2013〕24 号
宜宾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
校长专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临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属有关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
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 号),构
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
伍,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教师
〔2013〕3 号,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转发你们,请结
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县教育局(含临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要认真制订
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采取多种形
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促进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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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能力、提升专业水平。要将《专业标
准》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管理的重要依据,结合《四川省
中小学校长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川教〔2004〕09 号)和
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校长培养、选拔、聘任、考核的标准
条件,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校长队伍建设。
各区县教育局(含临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和市属有关
学校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专业标准》情况要及时报送市教
育局人事科。
宜宾市教育局
2013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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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的通知
(教师〔20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
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构建
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
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以
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执行。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义务教育学校合格校长专业素质
的基本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等学校以及校长培
训机构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
长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措
施,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
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帮助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
的内容要求,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学校管理、提升专业
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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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管理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校长任职资格条件和考核
评价指标。要依据《专业标准》调整校长培训课程计划,编
写校长培训教材,将《专业标准》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培
训的重要内容。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等学校以及校长培训机构学
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专业标准》情况要及时报送我部教师工
作司。
附件: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
教育部
201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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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
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义务教
育学校校长队伍,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法
和义务教育法,特制定本标准。
校长是履行学校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本标
准是对义务教育学校合格校长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制定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培训课程标准、考核评价
标准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以德为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
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依法履
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业
道德规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公正廉洁,关爱师生,尊
重师生人格。
(二)育人为本。
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把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作
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扶持困难群体,推动平
等接受教育;遵循教育规律,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始终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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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使每个学生都能接受有
质量的义务教育;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科学的质量观,全面
实施素质教育,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生动
活泼地发展。
(三)引领发展。
校长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的带头人,担负着引领学校和教
师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重任;将发展作为
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秉承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建立
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
制,实施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四)能力为重。
将教育管理理论与学校管理实践相结合,突出学校管理
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与完善规划学校发展、营
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