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特殊人群的临床用药
妊娠期用药
哺乳期用药
小儿用药
老年人用药
第一节妊娠期用药
由于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妊娠期母体各系统发生一系列生理变化,这些变化可以使母体内药动学发生变化,继而影响药效。
在妊娠期,大多数药物可由母体经胎盘转运至胎儿体内,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
(一)药物对妊娠期母体的影响
取决于药物的种类、剂量、用药时间、疗程、给药途径等
静滴大剂量四环素可引起暴发性肝功衰竭、甚至死亡;
妊娠晚期:应用无味红霉素可引起阻塞性黄疸;服用阿司匹林可引起过期妊娠、产程延长、产后出血;
孕妇对泻药、利尿药、刺激性较强的药物较敏感,可能引起早产或流产。
(二)药物对胚胎和胎儿的不良影响
1、胚胎死亡: 妊娠前20天内,胚胎处于细胞增殖早期,药物损害常导致胚胎死亡\流产,如抗肿瘤药。
2、畸形: 妊娠3周至3个月内,细胞分化器官形成期,是药物致畸最敏感的阶段。沙度利***、性激素、叶酸拮抗剂、烷化剂、抗癫痫药、抗凝药、乙醇等易导致胎儿畸形。
3、出血、溶血: 妊娠后期应用香豆素类、或阿司匹林,可导致胎儿严重出血甚至死胎。
4、神经系统损害: 中枢抑制药、抗组***药、***喹等。
(三)妊娠期用药的临床评价
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险性,将药物对妊娠妇女的治疗获益和对胎儿的潜在危险进行评估,将药物分为A、B、C、D、X五类。
A类、B类妊娠期可安全使用;C类在权衡利弊后慎重使用;D类、X类妊娠期禁用。
注意:该分类是在药物常用剂量下评价药对胎儿的危险性;许多药物对胎儿影响尚不明确或没有相关研究资料者均归于C类。
(四)妊娠期慎用的治疗药物
1、抗菌药物
A类或B类: 青霉素类,第三、四代头孢,红霉素,克林霉素
C类: 庆大霉素
D类: 氨基糖苷类(除庆大外)
四环素类
磺***药,甲氧苄啶,甲硝唑
X类: 喹诺***类
2、抗病毒药
C类: 阿昔洛韦,齐多夫定
D类: 金刚烷***,利巴韦林
3、抗真菌药
B类: 克霉唑(局部) 咪康唑(局部) ***霉素B
C类: ***康唑,***康唑,***胞嘧啶,灰黄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