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食品安全员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概述》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单位硬件要求》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餐饮企业食品添加剂管理》
《食物中毒及其预防》
《五常法应用管理》
《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管理》
《餐饮服务职业道德》
目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要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食品安全法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文书制作规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
框架结构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框架机构完全相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食品安全法》104条,实施条例64条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
食品贮存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法第40条)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法第41条)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
餐饮服务提供者特殊义务
原料采购控制要求;加工过程食品及原料控制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条例第31条
设施、设备控制要求;餐饮具卫生安全义务
餐饮服务提供企业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条例第32条
第九章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以及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或者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仍加工、使用等的法律责任
法第85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九章法律责任
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提供企业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设施、设备;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或者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的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第87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九章法律责任
法第96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法第97条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