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格式
篇一:
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辽宁香香集团201X年1月制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辽宁香香集团与杨洋(阜新华通管道有限公司总经理)根据《辽宁香香集团子公司负责人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经平等协商一致,签定此任期经营目标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甲方(出资方):
辽宁香香集团乙方(经营方):
杨洋
二、经营条件(授权经营的资产、经营方式、主营业务及无形资产使用等其他经营条件)
1.授权经营的资产,总资产181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832万元,净资产892万元。
经营方式:
任期目标责任制
3. 主营业务:
承压管件及管道工厂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4.其他经营条件:
授权使用原阜新市压力容器管道公司的各种制造资质证书
三、经营期限二年半,从201X年7月1日起至201X年12月31日止
四、主要经营指标及重点工作要求主要经营指标:
1. 净资产增值率≥30%(不含资产评估增值及实收资本的增加)
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10%
3.实现利润年平均增长率≥8%指标解释见《辽宁香香集团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重点工作要求(详见年度工作大纲):
1.技术进步
管理目标
3. 其他重点工作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本公司章程和《辽宁香香集团子公司负责人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甲方享有集团公司应有的权利,履行其中规定的义务。乙方享有子公司应有的权利,履行其中规定的义务。
3.
六、考核与奖惩按《辽宁香香集团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责任书的变更、解释与终止
1.由于资产核资,企业分立、合并,国家宏观政策重大调整,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原责任书无法执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本责任书可以调整、变更或解除。
由于甲乙双方中的一方严重违反《辽宁香香集团子公司负责人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规定,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守约的一方有权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对方赔偿其损失。
3.经营期满,本责任书自行终止,如双方同意续签,需另行签定下年度责任书。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