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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垄断.doc

上传人:Q+1243595614 2017/11/14 文件大小:1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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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针对电信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调查尚在进行中
今年4月下旬,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向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下达了调查通知。 
6月份,国家发改委通报初步调查结论:认定两公司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涉嫌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拟按照有线宽带接入总体收入的1%-10%进行罚款。两公司随后分别提交了为自己辩护的反馈意见书。 
10月17日,国家发改委就有关情况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工信部意见。会上,各方意见分歧较大,比较集中的观点是此乃大事,在证据还不充足的情况下,需谨慎从事。国家发改委在会上表示,将就有关方案在征求国资委和工信部等相关部委的意见后上报国务院。[详细]
相关背景--------------
央视炮轰电信联通涉嫌价格垄断
人民邮电报怒批央视--------------
“反垄断”报道混淆视听误导公众
央视借发改委之口炮轰,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11月9日中午,在国家发改委未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之前,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李青通过央视披露反垄断调查情况。 
根据中国2008年生效的反垄断法第44条,“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向社会公布。”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国家发改委在调查结论未出的情况下,就在全国影响力巨大的媒体上公布此事的做法“欠慎重”,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垄断,要用事实、证据说话。在没有得出企业垄断的正式结论之前,不宜公布,否则对企业不公平,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也难以扭转。只有在实体和程序上都合法合规,符合实际,企业才能心服口服,政府才有公信力。”[详细]
电信和联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
《反垄断法》草案立法小组成员、中国社科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称,电信和联通涉嫌垄断的问题最终会不了了之,也不会有处罚,“从目前发改委披露出的信息上,垄断依据是站不住脚的。”[详细] 
人民邮电报:在宽带专线接入市场上,并不是电信、联通独霸天下。还有移动、铁通、长城宽带、歌华等众多电信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在宽带接入费用上,至今没有任何部委和机构发布过数据,显示电信和联通所占的收入比例,所谓电信和联通垄断之说也就无处立脚。[详细] 
通信产业报:在互联网接入这个市场上,电信和联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我国很大一部分央企在所在领域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我国的《反垄断法》反的是垄断行为而不是市场地位。 
人民邮电报总编辑武锁宁:有线宽带市场份额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二就涉嫌垄断,这样的讨论没有意义,因为全世界电信业都是这个结构,日本NTT一家占了80%,英国更高,美国也不例外,这是由接入网的规模化生产的性质本身决定的。 
北京邮电大学一知名教授:先不说违规还没认定,就算违规了要按1%到10%罚款,也应该以ISP专线接入为基数,而不是以整个有线宽带收入的数百亿元为基数。现在报道都说罚款数亿至数十亿元,这不是耸人听闻地混淆概念吗?
央视网全面反击邮电报------------
垄断证据确凿撇开消费者太荒唐
第一时间公开反垄断案情才是最负责任的做法。将垄断企业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博弈从桌下上了台面,这是“反垄断首案”的进步。
机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