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阳市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谈判编号:DYCG2010-JZ-019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东阳市人民法院
2010年8月30日
谈判文件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三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商务条款
第五章附件
第六章谈判方法和程序
第七章东阳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东阳市财政局[2010]1147号确认书批准,现就东阳市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1、谈判编号:DYCG2010-JZ-019
2、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标项
设备名称
数量
1
防火墙
2台
入侵防御系统
1台
桌面管理系统
1套
数据库审计
1套
存储和备份系统
1套
机柜
2个
3、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工商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在经营网络设备方面有相当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并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商(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4、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8月30日至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路222号2楼)
联系人:楼小韩、王宏辉、蒋颖联系电话:0579-86691729
东阳市人民法院联系人:吴江燕、刘玮侃联系电话:**********、**********
5、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经过年检的有关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6、谈判响应截止及谈判时间:2010年9月7日下午15:30时正。
7、谈判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
8、投标保证金:谈判响应方应于2010年9月7日下午15:30前向谈判方提供足额保证金肆仟元整,以入帐为准(如用汇票需提前一天提交,谈判响应方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填写括号及括号内的内容,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由谈判响应方帐户汇至:
户名: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号:1208040029049203886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8月30日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所叙述的货物。
2、定义
“谈判方”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响应方”系指向谈判方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采购人”系指东阳市人民法院。
“货物”系指按谈判文件要求配置的一切配件及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
3、合格的谈判响应方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参加本次谈判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括设备购置费、运输费、培训费、安装调试费(含系统集成费)和税金等所有费用。即对其所提供的设备报“产品到达采购人并安装调试好”的价格。并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给使用方。
谈判响应方应在谈判响应文件的《初次报价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如果大写与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谈判响应方应按竞争性谈判公告第8条规定提交响应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银行汇票的形式提交。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争性谈判。
若发现有串标者,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谈判响应方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后,供应商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谈判响应方的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