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典型事故案例
机械伤害事故
2004年11月1日9:07分,炼铁工序原料作业区丁班39#皮带岗位工程建军将卸料小车从3#仓向5#仓打的过程中,程建军在卸料小车没有停的情况下用左手扶卸料小车轨道,右手掀开5#仓密封皮带查看槽存,此时卸料小车运行过来从程建军左手压过,之后送往酒钢医院,现正在接受治疗。
事故原因分析
1. 主要原因:人为原因,原料作业区矿槽皮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五条明确规定:在皮带运行时,小车的正前方不允许有人作业。岗位危险因素辨识预防及控制措施中也明确禁止人体在小车运行方向停留或作业,属个人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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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原因,作业区对班组职工教育不够,对违章行为监督、检查、控制不力,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险肇事故
炼钢一工序进行系统检修,由检修公司承担2#转炉烟罩和下料口水箱焊接工作,自动化公司承担2#炉更换北侧201#倾动电机工作。13:20检修公司电焊工两人上炉体查找烟道漏点,发现烟道环管渣未清理干净,告诉班长督促炼钢进行清理,班长在找炼钢一工序点检员联系继续清理过程中,转炉炉体突然发生溜炉现象。这时正在炉体上的李**已抓住梯子上端准备下炉体,王**已下到梯子中央,两人见情况不好,顺势从梯子上滑下,由于反应迅速,梯子下部焊接固定牢固,避免了人身伤害事故。事后发现转炉倾动室时发现自动化公司检修人员已经将2#转炉北侧倾动电机抱闸松开。
事故原因分析
,制订的安全措施没有针对性,在炼钢一工序转炉电气点检员对自动化公司检修安全措施审核后注明:更换前必须把另一台电机抱闸紧死,但自动化公司检修人员在作业时没有执行该项措施,未对另一台电机的抱闸进行紧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没有制订针对相关方的安全措施,自动化公司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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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车挤伤事故
2003年4月24日15时55分,二高线丁班上中班,12#天车司机张军驾驶天车准备吊废钢,这时甲班12天车司机蔡伟上车说要吊吐丝头检修。张军就让给蔡伟操作天车,并在天车运行到吐丝机处时下车,蔡伟进行吊吐丝头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因11#车检修,甲班11#天车司机方立才上到12#车上。张军下车行至废钢区时,同班的11#天车司机孙跃勤说废钢要过称,张军又返回吐丝机处上到12#车,跟蔡伟说要过一下废钢,蔡伟就将车开往废钢区,并将天车交由张军操作。这时在天车驾驶室的方立才说,他下去看看,并在张军的肩膀上拍了一下,就出了操作室。张军将车开到废钢区发现没挂称,又往北行驶去挂称,,车断电,此时是16时50分。张军叫蔡伟去看一下,蔡伟走到安全门处看见方立才坐在49列柱南侧走桥上,张军见蔡伟没下来,也到安全门处察看,发现方立才坐在走桥上,就与蔡伟及从下边上来的孙跃勤等人将方立才扶下走梯,送往酒钢医院,经医院详细检查,发现脾损伤,经手术将脾摘除。
事故原因分析
1、管理原因:
作业区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划分不清,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作业区安全管理混乱,过程控制无序。
2、人为原因:方立才在下车时与天车工联系不明确,在车没有停稳时就下车,安全确认不够,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物质原因:缺少安全设施,没有专供行人上、下天车的平台。没有供上下天车联系用的设施和装置。
铁水罐倾翻事故
2004年5月25日,炼钢生产丁班上白班,由于12#天车定修,混铁炉区域炼铁高炉罐翻铁,就必须使用前翻支柱进行热装。混铁炉岗位当班的共计四人,9:00丁班正常接班后,首先将夜班交接的罐用12#天车翻完,12#天车进行定修。9:50左右,开始由13#天车挂上扁担钩挂罐使用前翻支柱翻铁,连续翻了二个高炉罐,第三个罐(22#)第一包铁翻完后,11:20准备翻第二包,班长刘世奎站在混铁炉平台指挥热装,王为国在混铁炉下给高炉罐挂钩,扁担钩挂在高炉罐三角挂钩后,王为国给天车信号起钩,钩头挂好后,王为国又看了看,之后王为国转身就向南面走开,并给混铁炉平台上的刘世奎打可以翻包的手势。随后13#天车起钩,高炉罐支在前翻支柱上,铁水刚一倒出,13#天车脱钩,高炉罐突然坠下,砸在高炉罐架上,罐带着罐架倾倒到西侧,罐内大约60吨铁水翻出,铁水将行走至F列柱防护墙边的王为国全身烧着。
事故的主要原因:
1、王为国挂完钩,分别给天车工与混铁炉平台上的班长发出起吊信号,天车起吊翻铁瞬间罐体坠落,说明挂钩时钩没有完全挂到位,二次确认不认真,钩没有挂牢,造成作业过程中脱钩。
2、混铁炉班长刘世奎没有严格按《铁水热装操作规程》与岗位应急预案中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