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区矫正工作论文
社区矫正工作论文论文工作矫正社区
社区矫正工作浅议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正当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分、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法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规定,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社区矫正。这在继刑法修正案八以后,再一次在国家立法层面上,肯定了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方式的重要组成部份。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一大亮点是扩大了社区矫正适用范围,增加了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情形。社区矫正适用范围的扩大,对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而言,不单单是责任,更是挑战。如何克服实践中的困难,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理论研究者与实务工作者应积极思考的题目。
一、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题目
(一)社区矫君子员与社区矫正工作职员的数目比越来越大。截止201X年6月底,沙市区在册的社矫职员共有**名,累计接收**人。去年同期是在册人数**人,累计接收**人。目前沙市区司法局下辖10个司法所,从事社矫工作的编制内工作职员共有15名,这与去年相比,基本没有变化,然而社矫职员与社矫工作职员的比例上升。
(二)社区矫正的教育工作针对性不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和行将实施的刑诉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社区矫正的对象主要包括四种类型:
管制;被公布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假释。对社矫职员的教育,是社区矫正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直接影响了社区矫正的效果与成功率。W.fJia.由于社区矫君子员心理和行为上的偏差,而矫正教育方式的大众化、同一化,使得部份罪犯在学习教育进程中产生抵牾心理,存在不服管、不报告、不请假即外出,乃至成为脱管职员的现象,部份社区矫君子员即使有心学习,也经常由于教育内容不符合自己的具体情况而放弃学习。目前,依然采取的是比较单一的、传统的教育模式,针对性不强。
(三)对社矫职员的帮助工作如何落到实处。目前,在册的社矫职员中,有**人处于无业状态,大约占总人数的30%,46岁至60岁之间的职员有**人。家庭困难、没有固定经济收入的大约占总人数的20%。低保、社保、专项的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