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婺教督〔2015〕2号
关于调整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内容和分值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教育局各科室和部分学校的意见,经过督学充分的讨论,特对2014学年发展性指标内容和分值做部分调整(调整内容见附件),希各学校认真对照有关指标,积极落实。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金华市婺城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3月23日
金华市婺城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3月23日印发
婺城区学校发展性评价表(2014)
基础性指标(5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
自评
督评
办学条件
5分
校舍面积
《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相应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达到《浙江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一级要求。
设施设备
《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配备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达到《浙江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一级要求。
资产负债
。学校无债务,或债务化解取得明显成效。
,有学校建筑安全档案。
师资队伍
%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无一年以上代课教师。
1
6. 专任教师100%具有教师资格;小学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95%以上,中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95%。
1
%专项用于教师培训。能按规定组织完成5年一周期每个教师360课时的培训任务。
1
管理状况
30分
行政管理
,职责明确,校长、副校长按要求完成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
1
、学年实施计划体现学校个性与特色,经教代会票决通过;学年实施计划分解成任务、项目;责任部门、责任人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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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校长办公会议、教代会、校务公开等制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1
11.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学年内未发生重大学校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根据《浙江省中小学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按等级分5A到1A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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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学校有师德规范与师德考评制度,师德建设措施落实,无违规带生,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学校领导和教师具有健康的心态和团结协作精神,本学年无违法违纪案件。
2
13.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健全,组织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校本培训。
1
,完成及时,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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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15. 全面实施体艺“2+1”项目,大课间活动正常开展;每年举办大型体育、艺术活动2次以上。有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体育、艺术特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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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办学行为规范,公办学校按学区招生,不招收择校生;班级班额小学不超过40人,中学不超过45人。根据现实条件,努力向教育现代化迈进。(教育现代化要求班额达标小学、初中分别为35人、40人;基本达标为40人、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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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认真执行规定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中等职业学校还要确保学生的实践性教学),开发开设选修课。
1
18. 严格执行区统一作息时间表,确保学生每天至少锻炼1小时和有充足的休息时间;切实遵守省“减负”6项严格规定,建有6项工作制度且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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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教务管理制度健全,教学业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