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陕中企规发〔2014〕107号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和省科技厅联合印发的《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做好2015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服务体系、融资环境和市场主体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发14号、陕政发36号等中、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更多
运用市场化方式,完善服务体系,改善融资环境,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成长,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二、支持重点
(一)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网络)与社会化服务环境。重点支持工信部批复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以及省级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实施服务场所及相关设施装修改造、设备购置、软件开发等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服务仪器、设备购置等能力建设及相关服务业务补助项目,以及社会化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及技术支持等服务的业务补助项目;支持省服务平台和全省服务平台网络省级枢纽平台运营及业务开展。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工作系统和培训机构为提升中小企业培训能力而实施教学设备购置、培训场地改扩建的能力建设项目;以及中小企业工作系统和培训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在岗员工技能培训,中小企业工作系统管理人员、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及经营管理者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等服务的业务补助项目。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机构实施全省中小企业统计名录库管理系统短信服务平台开发、系统升级及运营维护等能力建设项目,以及信息编辑、传输发布、查询咨询等服务的业务补助项目;支持市、县两级中小企业工作系统购置信息服务设备的能力建设项目,以及为中小企业开展的统计名录库及预警监测
管理系统的信息采录、问卷调查、数据分析和应用等服务的业务补助项目;支持中小企业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入企开展信息化培训、咨询、解决方案、信息技术需求对接等信息化应用推广服务的业务补助项目。
。重点支持未获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市、县两级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评议与维权投诉服务机构购置或租用服务设施设备的能力建设项目,以及全省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评议与维权投诉服务机构为非公企业开展的环境评议、减负及维权投诉等服务的业务补助项目;支持省级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评议与维权投诉服务中心实施全省服务系统软硬件改造升级的能力建设项目,以及系统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服务的业务补助项目。
(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重点对2014年增资或新设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以下简称再担保机构)给予股权投入支持,增强担保(再担保)机构业务能力,扩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担保(再担保)规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成长
。重点支持重点行业、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中小企业通过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能和产品质量,促进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加快转型升级发展。
。重点支持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行业省内大企业(集团)和主导产品提供配套零部(元器)件产品生产加工的配套型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生产和配套能力实施的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系统集成等建设项目。
。重点对通过技术改造、提升管理等方式,经认定为2014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的中小企业给予奖励补助,引导培育发展规上工业,提升全省规上工业总量。
。重点支持以同类产品为重点,以产业链为纽带,以村镇为依托的家庭工业密集区中服务和带动周边特色板块小企业和家庭工业的集产销、研发服务为一体的领军型龙头骨干企业,实施的提升产销经营和研发服务能力的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家庭工业产业化和核心企业引领、小微企业聚集、产销经营协作、创新驱动发展、市场知名度高的中小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全省工业后备力量。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为提高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能力实施的研发场所改造、研发设备及实验仪器购置的建设项目;支持推进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成效显著、产品市场竞争力强、品牌效应明显的省级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产业化的建设项目;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技术成果(产品)转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