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公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将打造成一个绿色、环保、低碳的宜居城市,市政府决定在城北新区建设一座标志性景观园林主题公园公园。为确保市委市政府确立的重点项目市公园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市城市建设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本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为将打造成一个绿色、环保、低碳的宜居城市,市政府决定在城北新区建设一座标志性景观园林主题公园公园。为确保市委市政府确立的重点项目市公园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市城市建设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本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四至范围本项目选址于市城北新区地段,东至洪岩路、西至东风路、南至乐德铁路、北至大连路。
二、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58亩,其中公园占地面积531亩(保留水面用地176亩,保留林地217亩,公园配套设施建设用地138亩),整理公园周边土地527亩。公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林间休闲小道、开放式草坪、景观岛、水上栈道、湿地公园、演艺广场、游船码头、花艺大道及其他配套设施。结合项目的总体规划建设包括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环保、水土保持等配套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369
,其中:
工程费用346
,征地拆迁及报批费用719
,土石方工程费用9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
,预备费57
,建设期利息990万元。
四、运作方式
(一)组织机构成立市公园建设项目实施综合协调工作小组,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国资委、供电公司、房管局、润泉供水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农发行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项目实施的决策、组织协调工作。由市城投公司成立公园建设项目部,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工程建设主体和建设资金筹措
,并负责项目融资、运营和贷款资金偿还。项目实行封闭运行,单独进行成本核算。按规划施工设计要求,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概算,按工程项目有关程序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由市财政投入369
,与贷款资金配套并先于贷款资金到位,纳入项目单位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不足部分10000万元由项目实施单位向银行融资解决。
,超概算部分投资由市财政追加项目资本金解决,不增加银行融资。
(三)资金管理、收益分配和还款来源
,在贷款银行开设项目建设资金专户和土地出让金归集存款专户。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该项目所有的建设资金均需进入该专户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还款来源资金全部存入土地出让金归集存款账户,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从该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
(详见土地出让计划表),市城投公司应在今后的土地出让计划中,优先保证上述地块的出让;土地出让收入总价款在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