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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对司法实践的影响.doc

上传人:dt83088549 2017/11/16 文件大小: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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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网络舆论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摘要】2009年,发生在湖北巴东的邓玉娇案在全国引起了轰动。从邓玉娇的个案中,我们看到,网络舆论在对司法产生影响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的民意监督与司法理性无法平衡、潜在的二元对立意识制约网络言论的公正性、“一边倒”的言论有失公允、网络舆论对民意的代表性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网络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邓玉娇案网络舆论司法公正

2009年6月16日,巴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邓玉娇免除刑罚,备受瞩目的邓玉娇案终于告一段落。虽然一直伴随案件的网络舆论风暴也渐渐平息,但其对社会各方面产生的影响却具有持续性。时至今日,整个案件审理过程所反映出的网络舆论对于司法的影响仍然值得思考。
网络舆论对于司法影响主要是通过网民对于案件本身、案件相关人及案件的调查审理过程的质疑和评论来实现的,网络舆论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促进了司法的独立和公正,另一方面又因其自身的特点和缺陷,
可能对司法产生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在邓玉娇案中,这两个方面均有所体现。
我们先简要回顾一下伴随案件发展过程而生的网络舆论的发展变化――
自事件在新浪网上第一次与网友照面后,短短几天,关于此报道的留言评论的数量高居第一位,其他各大网站也陆续跟进,整个网络世界的关注焦点汇聚于此,迅速掀起舆论狂潮。
巴东县警方以故意杀人罪拘捕邓玉娇后,网络上板砖横飞。
5月16日,全国数十名专家、学者上书公安部,呼吁责成湖北地方公安部门立即以正当防卫为由,释放邓玉娇,并要求对三名涉案官员中还活着的另外两人,以强奸罪绳之以法。
5月18日,警方二次通报发布后,网民对于其修改之处一片质疑,并出现了多种猜测和指责。
5月22日,全国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在其官方网站上表示,“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全国妇联高度重视湖北省巴东县发生的邓玉娇事件,并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
5月25日,虽然各主要网站陆续收紧报道并关闭新闻跟帖,但不少网民仍继续在一些网络论坛(如凯迪、中华社区、百度巴东吧等
)发言跟帖,“营救邓玉娇”的呼声有增无减,形成了强大的社会效应。
警方改为认定邓玉娇是“防卫过当”,网民“一边倒”地不依不饶,认为邓是正当防卫并要求对其无罪释放。
最高法院发表对此案“要坚决公正处理,绝对不能以个人的意志和感情来代替法律”的立场。
6月16日,法院判处邓玉娇防卫过当,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后免除其刑罚。多数人对此判决基本满意,网民凯旋,网络舆论风暴渐渐消退,但仍有部分网民对于“防卫过当”颇有微词。
通观整个案件,网络舆论在其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甚至可以说正是在网络强大舆论压力和公众不断质疑下,最终案件得到了让人基本满意的解决,法律效应与社会效应也一定程度上得到统一。在案件发展过程中,民意能够熟练地组织起来进行意见的表达,让我们看到了我国网络舆论发展的进步,而其表现出的网民极高的参与度,讨论层次的提升以及参与方式的多样性,也充分体现了我国公民社会主人翁意识和法治意识的提高。
网络舆论,作为广大民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对公共事件和现象发表意见的一种方式,不仅能促进信息的公开
,保证公民的知情权,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而且能通过监督产生压力,将司法过程置于阳光之下,制衡各方权力,维护司法的独立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