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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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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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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公告.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嘉兴市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公告

2015 年 4 月,嘉兴市被评为国家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
也是浙江省唯一的首批试点城市。通过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
设,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缓解雨洪内涝压力,促进水资源循
环利用,恢复城市自然生态。按照住建部下发的《海绵城市
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嘉兴市区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规划
草案通过中国嘉兴门户网站()和嘉兴
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 30 天(2017
年 4 月 5 日起至 2017 年 5 月 4 日止)。在此期间,欢迎广大
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邮箱、网站留言等形
式反馈至我委。
联系电话:0573-83599577
通信地址:嘉兴市花园路 616 号 2010 室
邮箱:jxsghglj@
附件:《嘉兴市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公告文件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5 日
《嘉兴市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公告文件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 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嘉兴市区,包括南湖区、秀洲区两区全部所辖区
域,面积为 平方公里。用地规模:规划 2020 年市区城乡建设
用地总规模 239 平方公里。2020 年市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 287 平方
公里。
第 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6-2020 年;远期:2021-2030 年。
第 条规划目标与指标
(1)远期目标(总体目标):把嘉兴建设成为江南水乡海绵城市
典范。远期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的 80%需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2)近期目标:通过嘉兴市区海绵系统的构建,达到“小雨不
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2020 年中
心城区城市建成区的 25%需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第二章  海绵城市水系统构建 
第 条  水环境体系构建 
(1)中心城区水环境体系构建
包括雨水径流面源污染控制、城市点源污染控制、合流制溢流污
染控制、活水工程、河道水质净化工程。
(2)中心城区外围水环境体系构建
包括雨水径流污染治理、农业种植污染控制、生活污水治理、畜
禽养殖污染控制、工业废水治理、河道水环境治理。
第 条  水安全体系构建 
(1)市区防洪工程体系构建
市区防洪排涝河道形成“北排入北郊河,东泄至三店塘、南排至
南郊河平湖塘”的排涝格局;重点保护的骨干水系形成“两环、八放
射、四湖、三片”的空间格局;市区规划水面积率不低于 11%。
规划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及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
(2)中心城区防洪排涝体系构建
防洪系统:扩展已建城市防洪(大包围)工程,提升湘家荡板块
圩区、先进制造业板块圩区防洪标准,完善空港物流板块、高铁宜居
板块、科技创新板块(南郊河以南)、国际商务区(南郊河以南)区
防洪工程。中心城区防洪标准达到 100 年一遇。
内涝防治系统:构建以水利排涝系统,内河行泄,内河滨水带、
绿地雨水调蓄相结合内涝防治系统,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 30 年,应
对长历时降雨风险。
排涝系统:在城市防洪工程(大包围)内,通过运行调度、设置
调蓄,实现排涝能力 30 年一遇的目标;城市防洪工程(大包围)外
围的中心城区板块通过提升闸站机组排涝能力、河道泄洪能力,达到
排涝 30 年一遇的标准。
涝水行泄通道:规划以内河为主要行泄通道,局部排水能力不足
处,通过设置地面行泄通道排水,不考虑调蓄深隧。地面行泄通道中,
现状建成区不需要特别设置地面行洪通道;新建区域在地块开发建设
时,应注重竖向设计,通过地坪标高控制,设置坡向河道的行泄通道,
实现在发生较大降雨时,地面的积水基本可就近通过现状道路或两侧
地块漫流至就近河浜,不形成内涝。
雨水调蓄设施:规划通过内河河道及大型绿地等公共海绵体进行
雨水调蓄,雨水调蓄空间通过开发滨河空间及设置下沉绿地、湿地来
实现。
雨水管渠系统: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2 年。
低影响开发系统:综合径流系数≤,应对城市短历时降雨风
险。
(3)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
水源地综合整治工程:规划对石臼漾生态湿地和贯泾港水源生态
湿地进行提升改造,并对贯泾港水源地周边水系进行生态治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发控制要求:饮用水水源地的规划建设及管
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
条例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