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书式一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
1、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
□申请人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
□或者申请人在中国设有住所(或总部)
□或者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
2、申请人中文全称及拼音(用外文译名代替拼音的,直接注明该译名):
3、申请人地址(国家、城市、街道、号码、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4、代理人中文全称及拼音(用外文译名代替拼音的,直接注明该译名):
5、代理人地址(国家、城市、街道、号码、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6、商标国内申请和注册:
申请日期申请号
注册日期注册号
7、优先权(国家、初次申请的日期和号码):
8、商标:
不大于80×80mm
不小于20×20mm
(另附同样规格的商标图样两张)
9、要求保护颜色的,请作文字说明:
10、商标音译(拼音):
11、商标意译(英语或法语):
12、收文语言选择: □英语□法语
13、商品或/和服务及其类别(不得超过国内申请和注册范围,可附另页):
14、指定保护的缔约方(划出该缔约方):
协定缔约方:□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
□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比荷卢
□白俄罗斯□瑞士□古巴□捷克共和国
□德国□阿尔及利亚□埃及□西班牙
□法国□克罗地亚□匈牙利□意大利
□吉尔吉斯斯坦□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
□列支敦士登□利比里亚□拉脱维亚□摩洛哥
□摩纳哥□摩尔多瓦共和国
□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蒙古□纳米比亚
□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
□苏丹□叙利亚□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
□圣马力诺□塔吉克斯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
□越南□塞尔维亚和黑山□塞拉利昂
□肯尼亚□斯威士兰□莫桑比克□莱索托
□不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塞浦路斯
纯议定书缔约方:□英国□丹麦□芬兰□挪威
□瑞典□冰岛□立陶宛□格鲁吉亚
□爱沙尼亚□土耳其□土库曼斯坦
□日本□安提瓜和巴布达□希腊
□新加坡□澳大利亚□赞比亚□爱尔兰
□韩国□美国□荷属安的列斯
15、本申请交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