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输血质量控制
主要内容
临床标本的采集、核对与送检
血液制品的领取、转运
血液制品的输注
一、临床标本的采集、核对与送样
申请单包括:
(1)血型鉴定申请单
(2)交叉配血申请单
采血前:
依据申请单,打印信息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等患者信息。
1、临床标本的采集、核对
采集时:两名护士(一人两次核对)床边核对正确的患者(意识不清的患者应核对腕带),一人正确采集血样。实习生、进修生以及未取得护士资格的不得采集。
采集后:贴信息码,再次核对血样标识与申请单信息、血样量及有无溶血。核对无误后,采集者在申请单及样本采集者处签名后送输血科,并进行护理记录。(注意:不事先贴好或到护理站后贴信息码。)
送样人员必须是医护人员,严禁患者家属送血样。
传、送到输血科后和输血科人员一起核对以下信息:
(1)血样信息与申请单信息是否一致
(2)血样标识的完整性
(3)采血管及采血量及有无溶血
(4)双方核对无误后签收
2、标本的送检
(1)血样标识不完整
(2)血样信息与申请单信息不一致
(3)标本量不足
(4)血样质量有问题
(5)采血者没有签字
以下情况,输血科可拒收血样
(1)采血样错误,张冠李戴
(2)医生填错血型的用血申请单
(3)急诊时,血型、交叉配血同时采集
(4)急诊科单独执行
风险:血样错,配血错,输血错
二、血液制品的领取、转运
取血人员:陪送中心的正式护士,严禁患者家属取血。
发血核对:由取血员与输血科人员共同核对以下项目:
(1)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血型、交叉配血结果。
(2)供血者血袋号、血型、血液类别、血量、有效期、血液有无溶血及血块、血袋有无渗漏、标签完整性等。
(3)核对无误后,发血者与取血者双方签字,同时领取输血器(核对效期及完整性)与不良反应单。专用容器运送血液。血液制品发出后原则上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