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法》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一合同简介
二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的履行
第二部分分则
一买卖合同
二委托合同
第三部分合同档案管理及风险防范
一合同档案管理——交易的后续管理
二合同档案管理法律风险点
三合同档案管理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四合同档案管理风险防范要点
五管辖权在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的运用
第一部分总则
一、合同简介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二) 合同的形式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纸质合同书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合同。
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履行有关的函件、电邮、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与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邮寄的应写明寄件内容并保存邮寄凭证)。
合同形式法律规定
(1)《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是指缔约人就合同的内容进行磋商取得一致意见的法律行为和过程。
(一)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合同主体
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
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
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
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工程项目部的主体资格
工程项目部既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又没有《营业执照》,其只是企业法人中的一个部门。工程项目部不属于承包人的分支机构,不需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因此,其对外签订的合同如产生民事责任,由企业法人承担。如果其超越权限订立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合同有效,即工程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