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兴宁市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项目采购
招
标
文
件
(公示稿)
项目编号:0835-1401B67N0021
委托单位:兴宁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编制:蔡海宇
日期: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2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4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87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106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14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兴宁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兴宁市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401B67N0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项目采购
三、采购预算: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17
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表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综合部(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
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
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月日上午9时30分(注:2014年月日上午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月日上午9时30分。
八、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
九、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宁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兴宁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小姐、诸先生
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五楼
邮编:514000
开户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城区鸿都支行
帐号:44-19320104000194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年月日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格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投标人若不是所投主要设备(UPS电源、精密空调、机房消防系统、核心交换机、全千兆交换机、安全网关、网络入侵防护系统、服务器、硬盘录像机、摄像枪、拾音器、IP音视频矩阵主机、排队叫号评价系统、IP广播系统、投影仪、会议系统、综合信息化平台(含网站内容管理软件)、CA证书)制造商的,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说明
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内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的产品,并且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投标人须承诺最终能与“兴宁市纪委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中承建单位成功对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负责与承建单位沟通,做好系统对接和相关数据提取工作。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
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要求的功能及技术指标中,凡标有“★”要求的部分为重要的评分依据,不作为废标条款。投标人技术参数部分需提供厂家出具的技术确认函原件或产品彩页(厂家必须盖章确认)为准。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报价不得超出预算,否则将作为无效的投标。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项目方案设计、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软件提供、运输保险、装卸、设备系统安装调试、配合土建、系统三年内免费升级(限于本次采购的原系统内数据的升级维护)、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投标人必须按用户需求,提供本项目各系统各主要设备的完整技术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拓朴图、系统施工图、设备安装图等),并应提供完整的设备清单。
本项目技术要求如有出现的设备工艺、材料、具体规格、型号或参照品牌的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的主要功能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本招标项目需求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