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政府采购项目
2012-49监控系统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0612-1241C1170245)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012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1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1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3-1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4-1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12-49监控系统项目(委托编号:广公采字[2012]129号)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服务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2-49监控系统
2、用途:自用
3、数量:1项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1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10日上午9:00至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7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0楼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工,郑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542319,8354706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541719
E-mail: gmetb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本次代理招标采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货物:指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货物。
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所需的相关服务以及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采购人:《投标资料表》所指的采购人。
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日期:指公历日。
合同:指依据本次货物及服务招标采购结果签订的协议。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电子文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的除外);
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详见《投标资料表》)。
合同中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质疑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采购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