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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残劳服发〔201〕1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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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残劳服发〔201〕11号.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渝残劳服发〔2014〕11号
重庆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关于印发《重庆市2014年度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北部新区残联办事处:
为大力开发我市残疾人人力资源,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技能水平,促进及稳定残疾人就业,根据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残联发〔2013〕34号),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残联发〔2014〕11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重庆市2014年度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重庆市2014年度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联系人:李茜窦俊杰
联系电话:023-63600193(兼传真)
重庆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014年3月26日
重庆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014年3月26日印发
附件:
重庆市2014年度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实施方案
2014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实施残疾人“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了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探索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新模式,不断提高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愿望残疾人的职业技能,促进残疾人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残联发〔2013〕34号),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残联发〔2014〕11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根据目前正在实施的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实名制录入工作,结合摸底调查掌握的残疾人就业和培训状况,坚持“以培训载体建设为基础、以就业为导向”的培训工作目标,积极探索我市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新模式。按照“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全面提升我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今年将对全市4532名有培训愿望及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其中市级集中培训1361人,区县自主培训2171人,雇主培训1000人,经培训后残疾人就业率达60%以上。
二、培训对象、培训班次、培训时间
(一)对象
1、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就业年龄内(女:16岁—54岁,男:16岁—59岁)、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愿望、就业能力、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目前无业的残疾人。
2、盲人中级保健按摩培训人员须取得盲人初级保健按摩《资格证书》两年以上、在岗工作两年以上。
3、盲人高级保健按摩培训人员须取得盲人中级保健按摩《资格证书》六年以上、在岗工作五年以上。
4、凡参加本年度高级盲人保健按摩培训人员,需于4月15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4张、《重庆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呈报表》(附件6),一式两份填写后由所在区县(自治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统一邮寄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培训科,培训科收集后交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
(二)培训班次
1. 具体培训类别、班次(附件2)。
2. 各区县(自治县)培训任务(附件3)。
(三)培训时间、地点、教材
1. 培训时间:2014年4月至11月,市级培训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各培训点和区县(自治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培训项目和任务制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
2. 培训地点:盲人初级保健按摩、盲人中级保健按摩、盲人高级保健按摩、盲人电脑、肢残人电脑分别集中在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万州区残疾人服务中心、涪陵区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江津特殊教育学校四个培训点根据要求进行培训(附件2、3)。
3. 培训教材:职业技能培训采用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共同组织编写的、专用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全国统一培训教材。
三、申请报批程序
(一)培训对象须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重庆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申请登记表》(附件7)。
(二)居委会或村委会对照培训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社区或公共场所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五日内无异议后加盖印章报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经审查,对无异议者,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报区县(自治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三)各区县(自治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市残疾人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