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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K (01) (办) 字(012)
建立规章制度的规定
目的:
建立规章制度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公司所有具体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及其在
形成过程中的规范性。
适用范围:
本公司章程界定的总经理职权范围内所有规章制度的建立。
具体内容:
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批准、颁发权责
公司制度文件的组成
管理制度制定原则
管理制度的行文格式
管理制度制定过程
违反本规定的责任及处罚
奖励标准
本规定的监督执行权
本规定的生效及废止
相关文件
十一、附件
编制:总经办 2001/02/16
审批: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批准、发放权责
⑴公司章程: 由公司所有股东按照国家《公司法》共同进行制定。
⑵公司整体规定制度;由总经办起草,总经理批准。
⑶公司局部规定制度:由具体分管部门主持拟订,分管副总批准。
⑷公司质量手册: 按公司章程直接规定,由管理者代表主持拟定,总经理批准。
⑸部门运作工作程序:由部门主管主持拟订,分管副总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⑹文件的管理发放: 由总经办文控中心控制、备案、颁发。
二、公司制度文件的组成
公司制度文件
管理规定文件 ISO9000程序文件
整体管理文件局部管理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
三、管理制度制定原则
系统性: 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都应置于公司管理制度的框架之内,且
具有合理的内在逻辑联系、条理清晰,应同公司的其它管理制度体系保持
一致。
合法性: 所颁布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都必须是经相应层次领导审核、批准的。
可行性: 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条文及工作程序条文都必须是切实可行的。
无重叠性:在不同的制度中其内容无重复或交叉。
涵盖性: 在同一领域内,公司高层管理制度应涵盖一切制度、工作程序。
四、管理制度制定过程
⑴提案;
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的制定过程始于提案的产生,公司任何部门人员为解决日常
工作所遇到的问题,都可以经由规定的渠道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新建、修改和废止,
出具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性质分为三类(新建、修正、废止)。
⑵立案:
总经办是受理提案的立案部门,总经办应在一周内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定,确定
其必要性及分管范围。提案如被立案,总经办应对该提案所涉及制度的建立,制
定项目计划。如提案未被立案,总经办应在15天内将原因通知提案人。
⑶草案拟定:
总经办根据公司各部门管理职责和被立案(提案)所涉及的范围,确定制度草案拟定
人,并根据项目计划要求将提案复印件交草案拟定人。草案拟定人应按提案摘要,
对所涉及的问题、事物、环境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相应措施,按本规定的
行文要求及程序拟定草案后再提交总经办。
⑷论证、试行及评估:
总经办接到草案后在一周内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在论证中应充分考虑实
施后的正、负面效应。经论证后报相应授权上级审批,由总经办安排试运行,试
运行结束后一周内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
⑸报批、颁布及废止:
总经办按规定将草案及出具的报告交相应的上级审核,签发。经批准后形成规章
制度予以颁发并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