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公安厅2011-49机关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MTC114BZFG0078JO)
招
标
文
件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年6月
目录
第一部份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份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份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份合同条款
第五部份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公安厅2011-49机关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MTC114BZFG0078JO)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此处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1年6月21日至2011年6月27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类别:服务类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1-49机关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壹年
交货地点:详见用户需求书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合格的投标人: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必须是在广州市注册的具有对外提供有偿保安服务资格的保安公司;
3)必须符合《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11年6月21日至2011年7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至17:00;
获取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大厅;
价格: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1年7月11日14:00至14:30;
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7月11日14:30;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0室。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11年7月11日14:30;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0室。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网址::陈先生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 号之一4楼405房 邮编:510030
电话:020-62791552 传真:020-83323650
电子邮箱:gdgmec@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年6月21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采购项目说明
本次代理招标采购的服务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定义及解释
服务:指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
采购人:《投标资料表》所指的采购人。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日期:指公历日。
合同:指依据本次服务采购招标结果签订的协议。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电子文件。
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投标邀请函》
合格的服务
合同中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禁止事项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质疑或澄清,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保密事项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情况。
投标人知悉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