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岩教综〔2015〕号
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五届中小学生
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闽教体〔2015〕2号)精神,今年将举办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并将推荐优秀节目、作品、论文参加明年2月在青岛举办的第五届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属有关学校按省厅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艺术活动,发动广大学生积极创作优秀的节目、作品,撰写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我局将对活动的各项目进行评比,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艺术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艺术节活动要围绕主题,展现我市中小学生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闽西乡土特色、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三、活动原则
(一)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艺术节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美育教学改革。
四、项目与分组
(一)主要项目
我市参加省第五届艺术节市级集中展示与评选的活动项目主要有:
(含中职学生)文艺汇演。于7月15日左右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岩教综〔2015〕13号文件精神执行,开展时间调整至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师生美术作品展评。由连城县教育局承办,时间为6月20-27日,地点在连城一中学术报告厅。
4.“阳光下成长”全市中小学生(含中职学生)征文评比。时间为3-5月,于5月底集中评选。
。时间为3-7月,于7月中旬集中评选。
。由龙岩市汉剧传习中心和龙岩艺术学校协办,时间为3-4月,届时协办单位将组织演出团队在各县(市、区)进行巡演。
(二)对象与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美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全市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学校艺术教育的有关人员。
五、时间安排
我市参加全省艺术节活动自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基层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2. 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艺术节活动。
3. 组织广大艺术教师和有关人员撰写艺术教育教研论文。
(二)第二阶段(2015年6月至10月),市级展演与评比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 7月15日左右,组织全市中小学生文艺汇演,邀请省厅派出专家评委来我市现场评比,从中挑选优秀节目参加全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2. 6月20-27日,在连城一中学术报告厅举办2015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师生美术作品展评活动。展评由龙岩市教育局主办,连城县教育局承办。各地于6月15日上午统一将作品送连城县教育局,联系人:李文贵(电话:**********)。届时各地各校应积极组织美术教师前往观摩。
以上1和2项文艺汇演节目和美术作品、学生征文总体要求见《全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附件1),艺术教育论文要求见《全省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附件2)。另外要求:
(1)文艺汇演节目,除新罗区中学组和小学组可各报3个节目外,其余各县(市、区)中学组和小学组各报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