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兽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兽药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切实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提升兽药质量和安全用药水平;进一步增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使非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兽药产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完善兽药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防控成效。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兽药生产环节整治。组织专项整治检查组,采取巡查、抽查等方式,开展兽药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查验企业执行GMP情况,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动态监管工作机制,落实兽药生产质量监管责任;严厉打击生产假劣兽药、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和擅自改变组方、非法添加兽药标准之外成分的违法生产行为。检查的重点企业:一是农业部和省兽药质量抽检通报中被通报的兽药生产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二是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三是被举报和反映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企业和非法生产企业。
(二)兽药经营环节整治。加强制度创新,大力推进兽药GSP实施进程,督促企业规范经营活动,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促进兽药经营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主要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兽药GSP实施进程,加大兽药GSP宣贯力度,加强兽药GSP检查员队伍建设,规范兽药GSP检查验收活动,督促企业规范经营活动,加快实施兽药GSP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兽药GSP实施任务。
二是组织开展兽药经营资质清理检查活动,严厉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疫苗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是组织开展兽药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大检查,重点检查违法违规经营禁用兽药(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和人用药品;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及改变兽药标准等产品;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进口兽药;虚假宣传兽药疗效以及违反《兽药广告审查办法》的兽药广告等。
四是切实加大兽药违法经营查处力度,对非法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要依法严厉处理;对非法产品、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和假劣兽药实施清缴销毁,追根溯源,立案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违法违规兽药广告,要依法进行查处,性质严重的要依法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三)兽药使用环节整治。加强兽药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逐步建立处方药管理制度,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一是加强养殖用药监管。重点加强养殖场(小区)用药安全监管,加大宣传培训和监督指导,特别要加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培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依法、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