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2007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精神,规范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实施与管理,根据《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07年起至2010年,在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突出重点,规模整治”的原则,建设现代标准农田40万亩。通过农田规格化工程、排灌渠系工程、田间道路系统工程、耕地地力改良工程建设,使整治的垌田、塅田、洋田、围田等田类达到“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产出高”的标准;丘陵山区坑田、坡地基本实现梯田化,生产能力明显提高。
二、实施范围
基本农田整治项目除深圳市外的20个地级以上市符合建设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立项条件
(一)整治的基本农田,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
(二)水源有保证,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
(三)基本农田未曾整治,项目区地块集中连片,同一灌区或田塅区域面积500亩以上;
(四)基本农田经整治后有利于粮食增产、调整农业结构、发挥特色农业优势、开发冬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有示范带动作用;
(五)项目所在乡镇、村干部和农户有整治农田意愿,承诺积极配合项目工程建设,落实管护措施。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建设总体计划任务安排
由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市的基本农田面积、未整治的基本农田面积、低产田面积、粮食播种面积等因素,综合确定各市4年建设计划总任务(见附表)。原则上,各市每年度项目建设规模为该市建设计划总任务的25%。省可根据各市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对各市建设任务作适当调整。
(二)年度建设项目申报审批
。各市农业局按该市年度建设任务1:,组织县(市、区)农业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年度建设项目应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背景(包括自然、社会、经济等现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项目
建设内容和规模、工程量;投资估算方案;主要措施;综合效益评价;组织实施和运行管护等。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征求专家意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价,力求立项的科学化。
项目申报书经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于每年2月底前联合逐级上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评估论证,经会省财政厅审核后下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由项目承担单位制订实施方案,逐级报省农业厅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标准
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标准,参照省农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制定的《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执行。
(四)项目工程管理
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统一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配合。项目必须按省审核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进行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确因客观原因需变更或终止的项目,须逐级报省农业厅会省财政厅批准。变更项目必须按年度项目申报要求,对更换的新项目重新履行申报与审批程序。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