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贵阳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规范房地产经纪和交易行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存量房交易秩序,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升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执业人员素质,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贵阳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培训依据: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建住房[2007]274号)及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
二、培训目标和要求:
通过培训,要求学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尽职尽责;熟悉房地产经纪的基本理论和有关政策法规,掌握本地区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操作规程,了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等基本知识,具有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所必须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职业技能;具备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培训对象:
(一)本市房地产中介经纪从业人员;
(二)本市房地产中介咨询从业人员;
(三)其他有志投身房地产中介行业的人员。
四、培训组织管理:
1、培训实行“政府指导,行业认可,个人自愿”的原则。培训采取脱产学习和自学两种形式,按照岗位培训教学计划(附后)规定的时间、内容进行教学。
2、岗位培训由贵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办,贵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3、岗位培训实行备案制管理并与贵阳市房地产中介信用档案的建立相结合。
4、培训教材:委托贵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行业协会进行筛选后统一使用。
5、培训师资:委托贵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行业协会建立岗位培训师资库,进入师资库的授课教师必须按岗位培训课程表编写教案,组织教学,并定期更新知识教育,以满足学员提高技能的需要。
五、培训考试:
1、按教学计划安排,根据课程设置进行考试或考核。
2、为保证培训质量,贵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行业协会制定考试办法,加强考试管理。
六、收费标准:
1、培训费:按照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收取。
2、培训费标准:600元/人(含资料费、工本费等)
七、证书管理:
1、学员学完全部课程,完成必需的课程设计和实习,经考试、考核合格,由培训机构颁发《结业证书》,已经在从事中介服务工作的学员符合相关条件的颁发《贵阳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尚未从事中介服务的学员可在一年内凭《结业证书》并与中介机构签定劳动合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向发证机构申请办理《贵阳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2、岗位证书由贵阳市住房保障和产管理局统一印制,并负责审查、颁证,获证人员名单在贵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公布查询。
3、获得岗位证书的中介从业人员可通过其所在中介机构向筑房网()申请取得存量房网上交易操作资格。
4、岗位证书仅限于本人岗位任期使用,在同类型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有效。
贵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行业协会
二00八年十月
附:培训计划表:(暂定)
房地产中介咨询人员培训计划表
培训开展时间
2008年11月17日至12月1日
地点
房地产大厦(新楼)十四楼会议室
规模
50人以上
脱产学习时间
200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