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开展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
实现到2010年项目覆盖地区村民结核病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目标,项目地区95%村医和村妇女干部接受过一次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动员及培训,项目覆盖地区80%家庭接受过结核病防治知识面对面宣传活动。
二、实施地区
全省57个贫困县。
三、实施时间
2007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1日,共三年时间。
四、职责任务
(一)省卫生厅与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制订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实施方案,加强对市、县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干部结防知识及面对面宣传技巧的培训,负责印制及下发宣传材料,负责对项目的监控及评价。
(二)市、县项目办依据省级实施方案,制定本级与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合作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实施细则,加强对乡妇联干部、村妇代会主任及村医的培训,落实对村妇代会主任激励费用的发放,加强对项目的监控及评价。
(三)乡镇级医疗机构及妇联组织负责协助县项目办组织村妇代会主任及村医开展培训,指导村妇代会干部及村医开展项目工作,并把项目开展情况纳入日常督导内容。
(四)村妇代会主任及村医要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村广播室、走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方式对村民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五、具体活动
(一)各级做好对下级人员的培训工作
-6月对市、贫困县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干部开展一次关于结核病防治基本知识及面对面宣传技巧的培训。
-11月对贫困县(有条件的话,可以培训至乡级)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干部开展一次关于结防基本知识及面对面宣传技巧的培训。
-12月对乡镇妇联干部、村级妇代会主任及村医开展一次关于结核病防治基本知识及面对面宣传技巧的培训。
(二)宣传材料开发、印制及发放
,并做好宣传材料的印制及下发情况登记。
、县级做好宣传资料接收及下发工作,并做好关于宣传资料接收及下发情况记录,对村医和村妇代会干部宣传材料发放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村级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三)乡镇级医生及妇联积极组织村级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并提供技术指导。
(四)村医及村级妇代会干部积极对村民开展结防健康教育活动。
,向村民宣传结核病防治政策和基本知识,发放结核病宣传材料,并负责对本村结核病患者开展健康教育。
、妇女培训、宗教集会、文娱活动、村广播室、村民聊天入户访谈等方式,面对面地向村民宣传国家防治结核病优惠政策和预防治疗结核病基本常识,并发放宣传材料。
六、激励经费的发放
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经费安排,每年为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的村妇代会干部发放50元激励经费。由各县妇联提供审核各村妇代会干部名单,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按名单下发经费。
七、项目资料的管理
(一)记录及保存原始资料
。省项目办负责宣传材料的下发,各级项目办要对宣传材料下发及接收情况做好登记。宣传材料接收及下发情况的记录表格可以参考附件
2。
。县级对村妇代会干部激励费发放情况登记表格可参考附件3。
、下发情况及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作好记录,及时登记在村级宣传员手册上。记录表格可参考附件3。
八、监控与评价
(一)目的
了解各级(主要是村级)妇联干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内容
与妇联、妇儿工委建立合作机制情况,培训开展情况,宣传材料下发及接收情况,村级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向村级妇联干部发放激励费情况,各级项目办督导开展情况,以及村民结核病防治知识掌握情况等。
(三)方法
、审核及分析季报表。
(每年至少一次)。督导方法除现场考察、查阅原始工作记录、座谈会、个人访谈等方式外,还可通过调查,了解村民结防知识掌握情况。督导前要制定督导计划及督导清单,准备上个季度的季报数据,以便督导过程中核对相关数据。各级督导表及村民结防知识调查问卷可参考附件
2,县级督导人员最好包括一名妇联人员。
,县级项目办负责将村妇代会干部及村医年度报告卡汇总,填入年度自评表中。各级项目办年度自评表、村妇代会干部及村医年度报告卡见附件4。
,以2006年全国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结果作为基线,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四)评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