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明政办〔2013〕39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关于三明市2013年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和水利局制定的《三明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
(2013年3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等精神,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和教育局制定本方案(下称《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危险点分布情况
我市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地区,根据各县(市、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和各县(市、区)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2013年全市有各类地质灾害危险点1565处,按灾种划分滑坡1162处,崩塌372处,泥石流19处,地面塌陷10处,地面沉降2处;按行政区分布,三元58处,梅列48处,永安103处,清流50处,宁化133处,建宁109处,泰宁80处,明溪37处、将乐163处,沙县236处,尤溪196处,大田352处(详见附件1)。
同时,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送省主要地质灾害点的要求,将威胁人数超过5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确定为我市主要地质灾害点,经各县(市、区)核对统计,目前确定了79处地质灾害危险点作为我市主要地质灾害点(详见附件2)。
二、地质灾害态势预测、威胁对象及范围
(一)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根据气象预测:春季雨量正常,其中3月略少,4月略多,有较明显的雷雨、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出现;雨季开始于4月下旬中后期(属略早),结束于6月下旬中后期(属略迟),雨季雨量略多,其中5月雨量略多,6月雨量略多,降水相对高峰期出现在5月下旬前期、6月中旬前期,这期间沙溪流域部分县(市)将出现洪涝灾害;夏季雨量略少,其中7月份略少,8月份略多,9月份略少,雨季结束后有小-中旱;预计夏季影响我市的台风(或热带风暴)约5-6个(属略少),各月分布大致为:7月1个、8月2-3个、9月1个,10月或以后1个。
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降雨加上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和脆弱的地质环境条件促使地质灾害濒繁发生。根据2013年降雨及台风趋势预测和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及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相当于常年,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
按地质环境条件分: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区域是我市的西北部地区及东南部地区的建宁县、泰宁县、将乐县、清流县、宁化县、沙县、尤溪县、大田县;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一般区域主要为中、南部地区的永安市、明溪县、三元区、梅列区。
按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分: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主要区域是在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区域,如在建高速公路、铁路和国、省、县道及乡村道路沿线;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一般区域主要是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矿山和水库等地段。其中永安市、三元区、梅列区等地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大。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全市列入防治的地质灾害危险点1565处,,其中列入市级重点防治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79处,。同时,受台风暴雨、强降雨影响,未出现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活动迹象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山边河边、沟口地带、矿山弃渣分布较集中区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区内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主要有:
,主要是威胁边坡前后建筑物内的人员及财产等安全。
、崩塌灾害,除堵塞交通和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外,主要是威胁通行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特别是较高陡的边坡,危害范围甚至延伸至公路外部或公路下部。
,如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灾害,开采地下水诱发的地面塌陷或水文地质环境问题等。这类灾害往往造成地表房屋开裂、公路变形、矿坑塌陷等影响,部份矿山塌陷直接影响采矿安全,局部还会发生区域性地表蠕动,造成地表建筑物下沉或变形等危害现象。
,以及境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