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与评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9—2011年重点抓好五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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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旨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减轻群众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医,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努力解决群众“看好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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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参合率均提高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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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公布了307种基本药物,省级将适当增加基本药物的种类数量。
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全部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建立政府非营利性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实行免费入网交易,并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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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机构建设。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三年内重点支持102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其中国家支持98所),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完成285所中心卫生院建设任务,为2176所建制乡镇卫生院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新建和改造29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国家支持125个)和58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实现全省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政府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所10万元、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5万元、乡镇卫生院每所20万元、村卫生室每个1万元的标准,通过政府集中采购配置医疗设备。实施乡镇卫生院“安居工程”,支持乡镇卫生院职工小户型公有周转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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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队伍建设。三年内,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专升本的医学本科生1500名,毕业后按聘用合同安排工作;招聘200名执业医师到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以财政补助的方式,对8000多名没有正规学历的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进行中等医学学历教育;对4000多名具备学历但没有执业资格的乡镇卫生院人员进行执业资格考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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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队伍建设。建立城市三级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城市二级以上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帮扶机制。每所城市三级医院与3所县级医院(包括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城市二级以上医院领办或对口帮扶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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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制定。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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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合理明确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逐步在全省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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