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3 预警预防机制
4 应急响应
5 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7 附则
附录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编制目的
做好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适用范围
、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质量安全事故。
。
工作原则
、明确职责
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住建厅)牵头负责,有关厅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
、快速反应
住建厅要与有关厅局、地方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
、属地负责
地方人民政府是处置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组织指挥体系
湖北省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由省住建厅应急领导机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住建委)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机构、施工和房屋产权及物业管理等单位应急救援机构等组成,并配属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等。
应急预案体系
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地方住建委应急预案以及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现场应急方案等组成。
住建厅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
湖北省住建厅设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住建厅应急指挥部),其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住建厅厅长
副指挥长:住建厅分管副厅长
成员:省住建厅办公室主任、城市建设处处长、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及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及分管副站长(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主要职责为:
(1)拟定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2)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应急机构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
(3)及时了解、掌握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需要向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报告事故有关情况;
(4)指导、协调和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为地方提供技术支持。
住建厅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承办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主任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分管站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指派。
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受理事故报告,区分事故等级,传达省政府、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示,传达住建厅应急指挥部指令,联络行业各级应急机构和资源。
、职责应参照住建厅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各企业、单位制订,本级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