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溆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本文档由【中文word文档库】,转载分发敬请保留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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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溆浦县委溆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溆浦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溆发[2011]2号)和《中共溆浦县委溆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溆浦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溆委[2010]26号),设立溆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县卫生局。
(三)将县卫生局承担的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简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组织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全县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分类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指导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
(十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审查标准。
(十二)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十三)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贯彻实施食品、医药产业政策。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统计、综合信息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管理;负责局机关离退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财务股
承担国家投资项目的申报及实施中的管理工作;拟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发展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食品医药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的资产、财务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规费,实施收支两条线。
政策法规股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以及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监督检查;组织本机关听证、应诉和国家赔偿等工作。
(四)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
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指导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和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参与或查处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有关违法行为;指导协调重大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餐饮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对食品相关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布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
(五)药品监管股
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规则;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依法委托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依法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实施监督;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其它特种药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