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分公司经营管理承包协议书
初稿编制人:董助杜强
甲方:凯翔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正文   
为开拓省市建筑市场,激活经营机制,调动承包者积极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乙方在省市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系无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授权经营区域: ,可承接业务范围: 。
1、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经营分公司,承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2、乙方可在授权区域内承接甲方同意的工程业务,乙方承接的每个项目必须与甲方单独签订《内部施工承包协议》,乙方必须严格遵照甲方的施工标准组织施工。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标准装修布置办公场所,并配备齐全相应的科室与管理人员。
4、甲方在乙方当地设立账户供乙方独立使用,并对该账户进行合法监管。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工程款等一切款项必须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再由甲方汇入该账户,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同意不得将各种款项直接转入其他账户。
二、承包性质: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承包经营分公司,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同时,也不可转包第三方经营。
2、乙方承包经营分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自担的承包经营方式。乙方负责承担在承包经营期间内所涉及事务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按工程设计年限承担在承包期间所承建工程的质量与保修责任。
三、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 年,从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2、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经营保证金、管理费、诚信保证金及缴纳时间
1、乙方向甲方预缴纳贰拾万元人民币,作为年度承包经营保证金。在分公司成立后十日内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完成约定的年度产值贰仟万元人民币,保证金返还,完不成约定产值或有违约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按工程项目产值的3%缴纳管理费。若经营业绩达到甲方的奖励标准的,甲方给予乙方奖励:产值达壹亿元(包括壹亿元)人民币以上,%进行奖励;产值达贰亿元(包括贰亿元)%进行奖励;产值达伍亿(包括伍亿元)人民币以上按产值的1%进行奖励。
3、当有工程项目时,按合同价上交壹佰万至伍佰万元人民币的“诚信保证金”到甲方指定账户,在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除。作为安全事故、民工工资及材料款等风险保证金,工程顺利竣工后返还全部保证金。
五、税费及财务管理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税务部门及甲方的相关财务制度依法纳税:其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其他矿产资源税和建安合同印花税由工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征收及企业所得税由乙方交给甲方代缴。如遇国家税法调整,本协议中的税费约定应按调整后的税法为准执行。因乙方或分公司经营中所欠税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建账建制,以备查。严格按照甲方的财务制度执行。定期上报财务报表等相关财务报告。发生重大财务问题时,甲方有权干涉并参与接手管理。
六、证件和印章的约定
1、证件:经甲方申请相应数量的证件,并保留在甲方处一套。证件的使用按甲方的要求做好相应完善的登记手续。
2、印章:甲方批准并核发给乙方(分公司)行政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各分公司独立代码),并签订《印章领用责任书》。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制度执行,所有事务必须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才能缮印。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及时地提供承接、承建工程所需的全部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分公司参加投标或签订合同等原件须寄回总公司盖章。
2、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在投标或议标时,甲方尽力提供注册建造师、五大员等证件给乙方临时借用。如乙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甲方注册建造师证书,使用期间乙方应每月支付给建造师壹万元,各类人员参与投标或派驻现场的费用由乙方按市场标准支付。
3、乙方对所辖区域建筑市场有自主经营权力,甲方应给予大力协助,但乙方不能零利润或负利润中标。所有中标工程正式施工合同必须由甲方审核签订,中标通知书、合同正本和副本原件须交由甲方备案归档。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合同管理相关规定。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或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担保、贷款、开具空头支票、抵押、赊欠等事项的操作,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或分公司不得以投标委托人的身份签订任何对甲方不利的书面文件、协议、合同等,否则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书有效期内乙方或以分公司名义所购置的财产归乙方所有。分公司的商誉、企业品牌等无形资产其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权自行支配承包所获利润,扣除生产经营成本如国家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