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徽省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国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
——2012年,为400名贫困聋儿免费佩戴助听器,提供康复训练经费补贴。
——2012年,省民生工程为已经佩戴助听器在定点康复机构训练的贫困聋儿提供康复训练经费补贴。
——2013—2015年,各年度任务数另文下发。
二、资助对象
——具有安徽省户籍,年龄不超过6周岁,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的聋儿。(只享受康复训练经费补贴的聋儿年龄可放宽至8岁)。
——资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聋儿,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聋儿。
三、资助标准
(一)助听器。
——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助听器购置费用4800元(2台全数字助听器),并提供验配和一年内调试服务费用1200元。
(二)康复训练。
——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一学年(10个月)。康复训练经费的列支项目包括:耳模制作、电池购置、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康复教材、家长培训、食宿等项费用。
四、工作体系
(一)组织管理体系。
——省残联牵头成立项目工作组,负责审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与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下达任务;组织技术培训;检查、督导各地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监管各地资金使用;考核评估项目执行成效。
——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负责承担项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荐、管理定点服务机构;筛选、审定受助人;做好项目公示、助听器验配、术后康复安置、档案和数据填报、检查评估、质量监管等工作。
——市残联成立儿童康复项目办公室,负责救助对象的筛选、审定、公示工作;推荐、管理定点服务机构,安排救助对象进入康复机构训练;没有定点康复机构或康复机构不能满足本市聋儿康复需求的,可将聋儿转介输送至外市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检查、督导项目开展情况;监管物资及经费使用;做好本市项目档案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家长培训告知和项目宣传工作。
(二)技术服务体系。
——项目专家委员会省残联牵头,聘请医学、听力学、康复教育等相关学科专家成立项目专家委员会,负责落实项目相关技术流程和标准;负责项目实施成效评估;承担项目技术培训、指导和相关科研工作。
——定点验配机构做好救助对象听力检测、耳模制作、助听器验配与调试;建立救助对象听力服务档案,按要求填写并向主管残联上报信息。
——定点康复机构做好救助对象的康复训练、物资发放登记与管理、后续跟踪评估与指导;建立救助对象康复档案,按要求填写并向主管残联上报信息。
——产品服务机构由助听器供应商及其在各市的服务网点负责受助人的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五、工作流程
(一)确定定点康复机构。
助听器定点康复机构由各市残联申报,省残联审核认定,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备案;必须具备一定的场地、设施配备和康复专业人员配备,保证开展聋儿康复训练的必要条件。
(二)确定救助对象。
——聋儿家长或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残联自愿提出申请,填写《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
——当地残联接收《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按照救助对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