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有机磷农药中毒治疗临床路径标准及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有机磷农药中毒(ICD-10:)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急诊医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
(如敌敌畏、乐果、敌百虫、内吸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倍硫磷、硫特普等)接触史或服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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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毒蕈碱样症状:主要是副交感神经兴奋所致,类似毒蕈碱作用,表现为平滑肌痉挛和腺体分泌增加。临床表现先有恶心、呕吐、腹痛、多汗,尚有流泪、流涕、流涎、腹泻、尿频、大小便失禁、心跳减慢和瞳孔缩小。支气管痉挛和分泌物增加、咳嗽、气促,严重患者出现肺水肿。
②菸碱样症状:乙酰胆碱在横纹肌、神经肌肉接头处过多蓄积和刺激,使面、眼睑、舌、四肢和全身横纹肌发生肌纤维颤动,甚至全身肌肉强直性痉挛。全身紧缩和压迫感,而后发生肌力减退和瘫痪。可因呼吸肌麻痹引起周围性呼吸衰竭而死亡。
③中枢神经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受乙酰胆碱刺激后有头晕、头痛、疲乏、共济失调、谵妄、抽搐、昏迷,可因中枢性呼吸衰竭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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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轻度:头昏、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流涎、视力模糊、乏力,血胆碱脂酶活力降至正常值的50%-70%左右。②中度:除上述症状外,尚有瞳孔缩小、肌束颤动、大汗、腹痛或腹泻、胸闷、呼吸不畅、精神恍惚,血胆碱脂酶活力降至正常值的30%-50%左右。③重度:上述症状加重、呼吸困难、肺水肿、紫绀、心率快、抽搐、昏迷,血胆碱脂酶活力降至正常值30%以下。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急诊医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
:立即脱离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毛发、指甲。口服者可予以清水、2%碳酸氢钠(敌百虫忌用)、1:5000高锰酸钾(对硫磷忌用)反复洗胃直至洗胃液清亮为止。尽早行血液透析加或不加血液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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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胆碱酯酶复能剂:氯解磷定肌注或静注,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0克,反复应用5-7天。
②抗胆碱药应用:阿托品快速阿托品化,后改为维持剂量。
:早期、足量应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及及时使用呼吸机呼吸支持是抢救中间综合症成功的关键。
:维持监测心肺肾等重要脏器功能,保持气道通畅,防止脑水肿、肺水肿、呼吸衰竭、多脏器功能衰竭,预防感染。
(四)标准住院日为7-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0:。
、急性胃肠炎、脑炎,以及拟除虫菊酯、氨基甲酸酯、杀虫剂等农药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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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非心肺复苏术后。
,住院期间无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胆碱酯酶复能剂应用期(进入路径至5-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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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大便常规+潜血;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血清心肌损伤标记物、胆碱酯酶、淀粉酶、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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