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章临终关怀护理伦理
第一节临终关怀护理伦理
一、临终关怀的伦理意义
1、概念
2、意义
第二节安乐死的伦理问题
一、安乐死及其相关概念
二、安乐死的伦理学争论
三、安乐死的实践状况
四、安乐死的立法状况
一、安乐死及其相关概念
(一)安乐死与临终关怀
(二)死亡标准
(三)安乐死的含义和分类
(一)安乐死与临终关怀
临终关怀是针对那些有提高生命质量愿望,几乎完全从治疗转向护理的那部分临终病人。
安乐死是少数临终病人需求放弃生命以求死的愿望,结束这种难熬的临终时期。
需求安乐死的临终病人多数因为疼痛难忍,少数是因为无法承担高额医疗费或其它情况。
临终关怀与安乐死的区别
临终关怀是缓解生理痛苦,消除恐惧心理,既不加速死亡也不延缓死亡。
安乐死是病人主动要求安乐死彻底解除痛苦,加速死亡时间。
人们普遍接受的是临床死亡。
脑死亡标准
1、对外部剌激和内部需要没有感受性的反应性。
2、自主呼吸、自主运动消失。
3、反射消失。
4、脑电波平坦。
*低体温、药物中毒者除外。
*为了防止判断错误,理论上需用24小时反复测定,结果无变化才可判定。临床上大部分专家建议对部份脑死亡须做临床确定时,初始和重复观察之间的任意间隔时间为6小时。
脑死亡标准的伦理学问题
一个年青人,因车祸住院抢救,4天。
4天后医生和护士告诉家长,您的孩子已经(脑-脑干)死亡。
家长看着,在呼吸机下仍然有呼吸、心跳、体温的儿子,怎么能接受?
是撤下呼吸机,还是继续抢救?
由谁来决定撤下呼吸机?
家长问能做脑移植吗?人体能冷冻保存吗?
(三)安乐死的含义和分类
安乐死:是指对那些患有不治之症,死亡已经逼近而且非常痛苦的病人,使用药物或其他方式以实现尽可能在无痛苦状态下结束生命的一种临终处置。
分类:主动安乐死/被动安乐死/自愿安乐死/非自愿安乐死/医助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