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贸流通及服务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一、内贸流通业及服务业发展促进政策内容
(一)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构建我省农产品流通网络
1、扶持对象和内容: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检验检测、污水处理、冷链系统、信息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项目投资总额须200万元以上,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资金投入的30%,已享受国家“双百市场工程”补助的企业不再支持。建设要求和规范参照《商务部关于印发2006年度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标准与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6]511号)执行。
2、项目时间要求: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0月30日期间开始实施,并在2009年3月底前竣工,通过省商务厅、省财政厅验收合格。
3、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申报条件:
(1)市场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
(2)以农产品批发交易为主,能够跨区域吸引经销商、批发商和大宗用户,交易商品辐射全国或者我省主要产销区,对当地主要农产品产销影响较大,并发挥主导作用;
(3)综合性市场2007年成交额在3亿元以上,,且财务状况良好;
(4)今年新建市场已取得立项批准文件、设计方案,申报项目时已动工修建,
建成营业面积须达到4万平方米以上;
(5)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
4、农产品流通企业项目申报条件:
(1)、企业侧重于农产品流通,主要经营蔬菜、水果、生鲜肉食品(猪、牛、羊)、家禽、海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为主;
(2)企业销售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农产品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
(3)在城市已开办10家以上农产品连锁超市(上一年经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不低于总销售额的25%);
(4)大型农产品配送中心年销售额在4000万元以上。
(二)支持生产资料市场建设
为构建西部商贸中心,加快灾区重建,用三年时间培育一批生产资料市场,重点支持建材(钢材、水泥)市场。
1、支持对象:建筑建材、家装建材等生产资料市场。
2、支持内容:(1)对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卖场基础设施建设银行贷款给予适当贴息;(2)引导市场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网上交易、网上结算、信息发布显示屏等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项目资金投入的30%。
3、项目时间要求:项目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30日期间竣工。
4、申请条件:
1、企业总部设在四川省境内,且依法注册登记2年以上;
2、2007年交易额在2亿元以上,经营规模居全省同行业前列;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一定的市场知名度;
(三)支持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建设
完善生活必需品监测系统,提升生产资料监测系统,建立我省农村市场监测系统,增加监测内容和样本企业。对新增样本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1、扶持对象:商贸服务企业、相关生产资料产销企业和百县监测中的县级商务部门
2、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内容:
①补助范围: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0日在四川省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注册,并纳入全省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农村市场监测和特种行业管理监测系统的样本企业。
②补助内容:
信息报送设备费补助:对每个监测样本点购置信息设备和网络维护给予适当补助;
培训费:对全省性市场运行监测专项培训以及各市州组织专项市场调查培训给予适当补助。
3、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的条件:
(1) 申报企业和部门必须是已纳入全省城市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农村市场监测和特种行业管理监测系统
,经各地商务部门商财政部门逐级推荐,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审查确定的商贸服务企业、相关生产资料产销企业和百县监测中的县级商务部门。
(2)与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签订合同,保证按照商务部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发的《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报表制度》、《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百县农村市场监测报表制度》等有关文件要求,通过互联网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资料。
(3)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0日在四川省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注册,
(四)支持再生资源市场建设
1、支持对象:再生资源龙头企业
2、支持内容:建设和改造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项目;
3、资金支持方式和标准:
坚持扶大扶优的原则,重点支持发展前景好、带动力强的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市场项目。对经验收合格的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市场项目,根据投资额给予适当的补贴,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项目资金投入的40%;
项目时间要求:200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