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二、遵纪守法靠自觉
1、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应该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准则。
3月4日晚,吴某在自动取款机上取了一部分钱后,急着办理其它事情离开,过了几分钟,收到银行短信提醒,说又从银行卡里取了4000元钱,这时吴先生才意识到自己将银行卡遗忘在自动取款机里,当返回寻找时,银行卡旱已不见踪影,他便到派出所报了案。
派出所民警立即调取银行和周边的监控,发现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5日,派出所对杨某进行拘传,杨某如实交代了其从取款机里盗取受害人吴某4000元人民币并将银行卡一并带走的犯罪事实。
2009年3月5日,行唐县的盖老汉收破烂时发现28600现金,面对诱惑,盖老汉不为所动,如数将钱交还失主,这是继其1989年捡拾万元存折寻找失主之后的又一义举。
村民告诉记者,盖家并不富裕,每年收入有限,为了贴补家用,只要一有空闲,盖老头就推着车去收破烂。忙乎一年,辛苦所得也不过2000元左右。
“将钱交还失主并不意外。”村民说,1989年,盖老头曾捡到一张16500元的活期存折,他执意要将存折交给失主,经四处打听,直到将存折交给失主的同事,他才放心离去。
行唐县文明委授予盖老汉“拾金不昧文明公民”称号。
为什么同样的情景出
现,有人会遵纪守法,
有人会违法犯罪呢??
“以拣到钱为例”
有人这样想:非
分之财不能取,
谁挣钱也不容易,
一定要把钱还给
失主。
有人会这么想:
哎呀!我挣钱多
不容易阿!这钱
是我一个月甚至
可能是一年挣的
,我可以买……
太棒了!
2、遵纪守法和违法犯罪是不同意识产生不同的结果。
七成少年犯出于“一时冲动”
“14岁的少年,常在某些外界因素的刺激下,一时冲动,就萌生犯意,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
所谓一念之差,是指人在某种特定的环境诱导下瞬间产生的错误念头,并在念头产生后受潜在的欲望驱使采取了某种行为。明智者在念头闪过后仍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而把握住对错的选择;糊涂者在错误念头产生后,会因把握不住自己、分不清是非界限而出现偏差,甚至酿成大错。
事情总有前因后果,很多时候,一念之差是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如果把一念之差只视为完全偶然的事件,那么隐藏其中的深层次问题就会被忽视。在一念之差发生前,他可能已经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淡忘了纪律和法律,甚至思想上已经抛锚脱轨,(贪婪、愚昧、妒忌、虚荣……欲望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