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年度局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年度局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文章标题:
2017年度局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项目(共75分)
1、县市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考核指标体系涉及各单位的工作内容;
2、《2017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抓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涉及到各单位的内容;
3、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提出的年度重要工作任务,省级部门下达我市的年度重要工作目标任务;
4、结合部门工作性质和承担的职能,提出的本单位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5、“多城同创”重点工作任务;
6、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或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共性工作项目(共15分)
1、领导班子建设,5分。
2、党风廉政建设,5分。
3、“四型”机关建设,共5分。
(1)学****型机关建设,1分;
(2)文明礼仪教育,1分;
(3)机关党建工作,1分;
(4)电子政务建设,1分;
(5)节约型机关建设,1分。
(三)“人民满意机关”创建活动(共30分)“人民满意机关”具体评议办法另行发文,各单位评议得分按比例折算计入总分。创建活动由市满意办负责具体实施。
(四)加扣分项目
1、表彰和通报批评。主要工作获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或以其办公厅名义发文表彰的,每项分别加2分、0.6分;获中央国家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加0.6分。
3、优秀单位、良好单位被否决后,缺位不补。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一)年底各单位开展总结自评,2017年12月底前将重点工作责任项目完成情况和加扣分项目、否决及其他项目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考核办。
(二)市委、市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各单位重点工作责任项目完成情况及其他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