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象山县滨海工业园区路灯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SZFCG2009103G
招
标
文
件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O九年八月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滨海工业园路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SZFCG2009103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滨海工业园区路灯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浙江省内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路灯(灯头、灯杆)产品生产企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其它条件包括:在开标前,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等原件,并随带灯具实物样品,要求不同灯杆高度的品目各带一套灯具样品(所投灯具必须是本厂自行生产的产品,附带国家灯具检测中心的报告并提供原件(原件备查)),作为评标依据。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汇票、支票)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参加投标的交纳)。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8月6日至2009年8月25日,每天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9、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26日14时35整(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09年8月26日14时35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开开标。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丹峰西路161号)。
1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 /zbtb)(/)。
联系人:章女士 电话:0574-65733011、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新丰路19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
1
项目编号:XSZFCG2009103G
项目名称:滨海工业园路灯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
邮编:31570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新丰路19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URL:/zbtb或http:// /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付款方式:货到付货款总额的6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货款总额的30%,余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付清。
交货期限:中标后的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20日天内交付通知所要求的全部灯具。
交货地点:象山经济开发区所指定地点
5
采购人:象山经济开发区
6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09年8月6日至8月25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逾期者视作弃权。
7
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
联系人:章女士联系电话:0574-65733011;65733022.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26日14:35时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09年8月26日14:35时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
9
投标书价格标四份,技术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天
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汇票、支票)
11
标书费人民币200元
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
A 总则
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浙江省内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路灯(灯头、灯杆)产品生产企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其它条件包括:在开标前,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人